词条 | 试学位 |
释义 | 汉代取士途径之一。秦代已有此制。汉初规定,学僮满17岁始应试,讽书九千字以上,并试书法八体(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合格者得任为吏。然后可经察举或其他途径升迁。东汉许慎编《说文解字》,收字九千余,据传即为试学僮之依据。一说汉代童子之选,年龄在12—16岁间,以能“博通经典”者入选,由此选拔、任用有特殊才能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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