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池州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市、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1]16号)精神,设置池州市地方税务局。池州市地方税务局为省地方税务局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 (十二)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对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二、内设机构1、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协调机关内、外部工作关系,制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宣传以及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组织税收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税收政策的调研,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地方税务公告等事宜。 3、税政科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涉外地方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参与有关税收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有关税源普查和监测;参与有关偷逃杭欠税案件的处理。 4、基金(费)征收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各项基金(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落实;开展基金(费)政策的有关调研工作。 5、征收管理科 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研究拟定综合性税收、个体税收征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建设。 6、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地方税收入计划,分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检查、督促和落实;贯彻执行会计和财务制度,实施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税收票证和基金(费)票证的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源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 7、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所辖地方税务局(分局)正副局长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监察室(财务监督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年度财务收支、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审计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组织和工、青、妇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协办相关会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公文的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下属单位1、池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县级建制) 负责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方税收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涉税案件;指导、协调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 2、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科级建制) 负责重点税源(含涉外税源,下同)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集中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内设综合股、征管股(办税服务厅)、计会股3个股。 四、派出机构1、池州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科级建制)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2、池州市地方税务局九华山风景区分局(科级建制)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池州市地方税务局九华山风景区分局内设券合股、征管股2个股。 五、事业单位池州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我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开发、维护、支持和服务工作。 2、负责我局计算机开发应用项目和网络建设技术方案的实施工作。 3、负责我局各种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运行、维护等技术工作。 4、负责全局网络的搭建与维护。 5、负责我局计算机系统软件和硬件的选型、购置、安装、升级与维护管理。 6、负责对我局计算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辅导和负责技术培训环境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我局计算机数据的传递、储存、备份、使用、查询等工作。 8、负责市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并为各处室工作提供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支持。 9、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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