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北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释义 | 一、机构名称 沈北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 1、依据《劳动法》对全区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用工管理和职业介绍服务; 2、依法对各类企业实行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退休职工审批及工伤鉴定; 3、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4、依法对全区各类企业(包括乡、镇、村办私营和个体)实施劳动监察; 5、接待劳动信访、调解争议和依法仲裁各类上访案件及劳动合同鉴证; 6、接收失业职工档案,发放失业职工救济金和开展失业保险金核定工作; 7、对失业、下岗职工进行技能、转岗培训、就业前职业培训、在职工人技术培训和社会力量办学。 三、内设机构名称 根据上述职责,区劳动局设4个科室。科室名称为:办公室、劳动工资科、信访仲裁科、养老保险科。 四、人员编制 区劳动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司机专用);部门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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