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级警督 |
释义 | 警督supervisor,警督警衔标志由两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警衔概念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定义概述三级警督为中国警衔体系的第8等级,由公安部部长授予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级以及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标志为两道横杠加1枚四角星花。 警衔等级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警衔划分一级警督(行政):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行政):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行政):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技术类的也是三级,底面为灰色,其它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2年7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59号)。其中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其他介绍编制警衔 《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1)行政职务与警衔。《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部级正职为总警监; 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 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技术职务与警衔。《警衔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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