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仁怀市远教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寻求乡土课件拍摄公司的公告 |
释义 | 为有效推进我市远程教育乡土课件开发制作工作,市远教办决定面向全市寻求具备电视片拍摄制作能力的公司及团体,开展视频课件拍摄工作,凡符合下列要求的公司及制作团体,可于2008年8月27日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及作品样品,至仁怀市远教办(仁怀市行政办公中心5楼)洽谈。视频课件制作公司及团体要求如下: 一、公司及团体人员及硬件 必须在仁怀市内有固定的包含脚本创作、导演、摄影师、解说、后期编辑等人员的拍摄制作队伍,配备两台以上专业摄像机及后期配音、合成,编辑等硬件设备。 二、拍摄技巧 能根据资料编写拍摄脚本,并熟练拍摄同期声配全外景画面,长度为30钟左右的电视片。 三、电视片载体 所拍摄电视片磁带需采用DVCPRO33/66或DVCAM两种格式,同时具备制作成DVD的能力。 四、图像要求 1、画面质量达到广播级标准,符合广播电视的播出要求。图像画面稳定,图像清晰、层次丰富、色彩自然、无杂乱信号(闪烁、拉道、拉毛、波纹、花屏、不同步、噪波大等现象),不能有变色、渗色、掉色(特殊需要或历史资料除外)。 2、图像信号:字幕峰值电平≤800mv,标准正常值=700mv;全信号峰值电平≤1v,标准正常值=700mv;亮度信号峰值电平≤770mv,标准正常值=700mv;黑电平0-50mv。 3、节目片头不要超过20秒。没有片头的节目,片名一般要在节目开头30秒时间内出现。节目标题场景简洁明快,突出主题。片名不能明确反映主题内容的要加副标题。 4、讲解和采访同期声必须配字幕,鼓励采用全程字幕。字幕清晰美观,准确无误,无错字、漏字等现象。字幕不能闪烁或边缘抖动,字幕不能对图像有干扰。 5、节目片尾长度不超过30秒(如有主题曲,片尾可视情况加长)。片尾字幕字体、大小、颜色不作统一要求,但要求规范、美观、清晰。制作时间署年月,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份四位数,月份两位数,年月之间用“.”分隔。最后有30秒以上的黑场或蓝底,其后不允许有任何录制信号。 6、节目记录段落内禁止出现彩条和其它杂乱信号。 7、节目中不能带广告内容、其他片花。 五、声音要求 1、解说员语言准确,通俗易懂,使用普通话,无错误发音;表达顺畅,语速适中。 2、节目伴音清晰、饱满、圆润,不失真,无明显背景噪声,无音量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现象。 3、节目声音(解说、音乐、现场音、效果音、同期声等)要混合成一轨,录制在第一声道(左声道,又称混合声道)上。 4、音频要求:语言≤-10dBFs,瞬间=-10dBFs,音乐≤-5dBFs,瞬间=-5dBFs,最低音频幅度不能长时间≤-25dBFs。 5、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即现场声过大导致无法听清解说声);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即背景音乐过大导致无法听清解说声)。 6、声音和画面同步(配合协调一致),同期声与口形要对准。 联系人:龙轶跃 仁怀市远教办 2008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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