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全南县行政服务管理中心 |
释义 | 全南县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于2006年9月8日正式揭牌运行。中心的建立和运行,是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县实施建设“实力全南、活力全南、魅力全南、和谐全南”发展战略以及十大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行政服务中心的开办,预示着我县在建设十大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市场化运作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 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全南县县城寿梅路21号,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共四层。其中一楼为行政许可办证大厅、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农信社校前分社,二楼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三楼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和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四楼为招标投标中心。大楼内设有办证大厅、并联审批会议室、交易大厅、评标室,安装了监控、投影、空调、音响等设备,配置了电脑、指纹考勤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中心局域网和中心网站等电子政务设备。大楼整体布局较为科学合理,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综合功能不断完善,较好地满足了公共行政服务办公场所的需求。目前,共有21个部门(单位)进驻中心设立工作窗口,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达202项。 (三) 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办公室、业务股、督查股3个职能科室,人员编制6名,负责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环节等内容的调研,提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的改革方案; 2、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公并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涉及2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审工作;对涉及行政审批办证的收费实行“一单清”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3、负责对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个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承诺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进入中心集中审批办证、收费服务的情况统计和信息汇总工作; 4、负责受理对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行政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查处; 5、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工作; 6、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围绕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中心的工作程序和人、财、物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服务工作制度,先后制定颁发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亲友式服务、机械式办事模式》等制度文件,规范行政服务行为。三是建立健全了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中心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通过制度约束,从考勤、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四是创新创特行政服务方式,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创新了外商办证、房屋报建集中办理服务方式。在中心设立了外商办证服务中心,由该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和协同外来客商、企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工作;对涉及部门多、环节多、收费多的房屋报建行政审批实行并联审批和“一单清”收费,有效地提高了办件效率。五是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心通过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开展群众评议,设立意见箱,设置窗口岗位工作牌、岗位监督栏、行政服务工作制度和纪律公示栏等多种措施初步建立起对行政服务行为的监督体系,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始终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 根据“10+1”体系建设的要求,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构建统一平台,2006年9月,我县成立了全南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南县招标投标中心;2006年11月23日,全南县招标投标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全南县招标投标中心为县行政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名,内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等3个职能科室。按照中共全南县县委、全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规范我县各类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全发〔2006〕16号)的有关规定,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交易服务机构,是集中进行各类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有形市场,接受招标投标市场管委办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受理、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登记;组织和配合对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进行招投标活动;负责对招投标各类专家评委的监督管理;收集和发布有关招投标政策法规,建立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库;负责招标投标中心的日常管理,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维护招标投标中心正常交易秩序;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备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接受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 招标投标服务工作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需要政府监管的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置以统一平台操作,实行管、办分离,阳光操作。县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为政府增收、为财政(或业主)节支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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