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谦善 |
释义 | 陈谦善(1844~1901) 字极三,乳名最良,别号乐峰,福建厦门人。自幼家贫失学,后赴菲律宾马尼拉谋生。初在吕宋岛山区收购土产,后在马尼拉开商店。历数年,日见发达。工余,习西班牙文,广交朋友,乐善好施,排解纠纷,为人所称颂。 1875年,西班牙殖民总督任命他为“甲必丹”,掌管华侨事务。他先后3次出任甲必丹。他曾以“中国无枪毙之刑”的理由,争得废除华人死刑;又力争将闽女不得为娼定为禁例。1891年,他集资3万比索,扩建崇仁医院。此外,他还兴办中华善举公所、中华义冢,免费为贫苦侨胞服务。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出任中国驻菲律宾总领事。翌年,倡办“小吕宋华侨中西学校”,为菲律宾华侨教育的开端。他延聘国内教师,专授《四书》、《五经》,发展华人教育。又倡办第一家华文报纸《岷埠华报》。 他对祖国和家乡也很关心。甲午中日战争时,他独自助饷1000元。1899年,捐款2000元,赈河北、山东两省水灾灾民。 1901年7月21日,病逝于马尼拉。旅菲华侨为他在崇仁医院竖立了全身铜像,作为永久纪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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