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本辖区内依法行使检察权,检察工作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并对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平谷县检察院始建于一九五五年五月下旬,隶属于河北省通县专区检察分院领导。全院只有检察长、秘书、检察院3人,同时成立党支部,同年六月二日开始办公,县内开始有了人民的法律监督机构。一九五六年根据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平谷检察院设置侦查监督组、一般监督组和信访组,人员增至十三人。一九六六年五月,席卷全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平谷县检察机关也在混乱中被“群众专政”所取代,一九七三年平谷县人民检察院被宣布撤销。粉碎“四人帮”后,一九七八年十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新《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关于重新建立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平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建立,机构设置为两科一室。即审查起诉科、经济法纪检察科和办公室,仍为13人,平谷检察工作又开始起步。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后,平谷检察院各项工作得到飞速发展,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平谷县人民检察院迁至新办公楼,大楼五层,建筑面积3650平方米。2002年平谷撤县设区,改名为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从此平谷检察院步入辉煌的全面建设时期,从一九五五年初建时期的两科一室共三人,已经发展到二零零五年实有人数100人和内设15个局、处、室。 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平谷检察院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上级的许多肯定和给予的一系列荣誉。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连续四年被平谷县直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二00一年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一九九九年至二00二年连续四年被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单位”, 二00三年又被评为“首都精神文明标兵单位”。二00四年三月在全国首创办理家庭侵权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得到高检院和市院的肯定和认可。另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五年至二00四年,该院有数十名干警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或立功、嘉奖。一些处室也分别多次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区委等上级单位授予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称号。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同其他检察机关一样,经历了巩固新生政权,保卫社会主义建设、“文化大革命内乱“、新时期恢复重建及改革开放后的辉煌发展历史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平谷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对惩罚犯罪,巩固政权,维护本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尤其打击经济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