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沛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沛县地处微山湖西畔,位于江苏省最北部,与山东省接壤,人口125万,面积1100平方公里,有着丰富的煤矿资源,是个农业大县。沛县法院人员编制127个,现有干警120人,中共党员94人,大学本科学历67人。目前内设21个职能部门,包括17个局、庭、处、科、室、队和4个人民法庭。 我院坚持以营造 “法院文化”为核心,以增强司法活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出发点,坚持“政治建院、制度治院、人才兴院、改革促院、科技强院”的工作宗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受到了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我院先后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省文明单位”,被省高院授予“省人民满意法院”、“省优秀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先进集体”、“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法院”称号,被市中院授予“市优秀人民法院”和“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等称号。 我院大屯法庭成绩尤为突出,自1993年以来,先后获得各项荣誉近百项,其中4次获得徐州市“先进人民法庭”称号;3次获得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称号;3次被评为江苏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记集体一等功4次、二等功1次。多次被徐州市委、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法庭等。 2002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2003年6月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05年3月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授予“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称号,2005年4月又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2005年5月的全省法庭工作会议上,大屯法庭又被荣记集体“一等功”。徐州市中院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市法院系统掀起了向大屯法庭学习的热潮,成为全市法院学习的楷模。 在大屯法庭的带动下,我院其他各部门工作均有显著上升,推进了全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去年徐州市法院系统开展的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活动中,我院获得社会总体评价第一名;徐州市政法委和市中院对全市基层法院2005年度工作综合评定中,我院获得第一名;在市委和县委组织部门组织的2005年度对法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测评中,优秀票均为100%,在县委对党群机关2008年度工作综合评定中,我院还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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