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四马路广电大楼旁,于2007年4月17日正式挂牌运行,第一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许可性项目数为218个,涉及单位16个;收费性项目5个,涉及单位3个;非行政许可类便民、便企服务项目3个,涉及单位3个。 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的正科级机构,内设办公室、督查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有关行政部门和被授权的事业单位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市纪委、市监察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中心”实行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会议制度,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中心”的运转情况,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协调有关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日常工作由主任组织实施。 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七公开”:(1)公开项目名称(2)公开设立依据(3)公开申报条件(4)公开申报材料(5)公开办事程序(6)公开承诺时限(7)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 组织机构一、机构设置 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督查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有关行政部门和被授权的事业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市纪委、市监察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 二、成员分工 主任:王文如(主持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龙帮银(协助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侧重于窗口单位的管理和办件协调) 成员:吴福明(负责办公室工作) 李士东(负责督查室工作) 三、职能职责 (一)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确定、调整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服务事项,监督检查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文收发、保密、文秘等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印章、介绍信的使用和保管;负责会务、车辆调度、物品采购、设施维修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集体福利的管理;负责后勤、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 (三)督查室职责 负责中心软、硬件后台维护工作;督促检查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件,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负责联办事项的办理;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日常考勤,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每天催办制的落实,及时发出“催办提醒单”,保障中心窗口的审批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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