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孟州市科技局 |
释义 | 孟州市科技局是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内设三个科室,即办公室、科技管理科、科技发展科,所属两个事业单位,即知识产权局、地震办公室。办公地点均设在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一、科技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办法、措施,推进“科技兴孟”战略的实施。 2、制定申报我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火炬、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 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办法、措施和总体规划,积极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5、组织研究我市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6、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的相关办法、措施;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 7、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统计、奖励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负责科技档案管理、技术市场管理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的科普工作,促进技术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负责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示范乡(镇)、村、户、企业建设。 8、协调、组织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9、协调和指导我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制订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10、收集、整理、分析并发布科技情报信息,负责本市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11、参与本市新上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立项,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12、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及假冒专利行为。 13、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和综合协调及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负责秘书事务、信息调研、文电处理、督办查办、会议组织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新闻及科技扶贫工作,承担对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科技网络“村村通”的运行及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及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环境卫生、车辆通讯、接待客人、安全保卫及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研究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8192531 8197387 (二)科技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技术合同法的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技术贸易措施和规章草案;对科研机构的调整进行审核。管理技术贸易合同的登记、统计、协调技术贸易活动等工作。研究撰写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审核和奖励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组织科技开展项目的立项,科技产品认定、科技成果鉴定的申请审核,开展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定期审核等工作,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咨询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联系方式:8197357 (三)科技发展科 职责: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各项科技发展计划,负责全市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拟定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工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农村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负责省级科技示范乡镇、焦作市级科技示范乡镇科技创新示范工作,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示范工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协调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工作。 联系方式:8197357 三、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知识产权局 职责:负责拟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性规定;按照有关法规,研究、制定市知识产权及其涉外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制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有关规章;指导各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解决市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侵权专利行为;负责专利统计和分析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组织专利信息传播与服务,建立全市专利信息服务体系;规划、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市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承办焦作知识专利局及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8197410 (二)地震办公室 职责:测报网点并负责测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管理;做好地震综合观测手段的监测工作,负责各类测报记录、报表、数据的审核、处理及报送;搞好地震科普宣传,编辑发布地震工作简报和震情通报;组织本市辖区内相关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领导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承办焦作市地震局及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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