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都护府 |
释义 | 六都护府 唐朝设置在边区用以统辖羁縻地区的军事行政机构。贞观十四年(640)始设安西都护府,后陆续增置,建置多有改易,主要的有 6个。安东都护府:辖境以东北地区为主;燕然(瀚海、安北)都护府:辖境包括今内蒙以北地区;安南都护府:辖境为西南边区,南抵越南境内;保宁都护府:今四川境内;安西都护府与北庭都护府:辖境包括天山南北的广大地区,两都护府建置时间较长,在唐朝所起的作用也较为突出。安西都护府创置于贞观十四年唐军平高昌后,北庭都护府是长安二年(702)从安西都护府中析置,两都护府大致以天山为界,天山以南属安西都护府,天山以北属北庭都护府。唐前期,安西和北庭都护府对政治、经济、军事中心的关中地区,有效地起到了屏障和外围的环卫作用,巩固和加强了唐中央政府对西北边疆的管理。安史之乱前,两都护府的有效控制区域,已由于西北诸族及吐蕃、大食等国的蚕食与侵扰而逐渐缩小。安史之乱后,两都护府又坚守 30年,先后为吐蕃所破,遂废,唐的西北屏障亦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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