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
释义 | 六政办〔2009〕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两条例”),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六安”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真正提高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的认识 自2005年我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队伍初步形成,有关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环境逐步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是基层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或运行不正常;损害、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社会公民尤其是一些盈利性行业经营者缺乏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未成年人活动的健康场所缺乏等等。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整个社会在繁重经济发展和实际生活压力下,只顾及指标性工作,忽视或者无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造成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意识,是没有真正认识到目前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意义,这不仅表现在相关机构的少有作为,也表现在未成年人父母的非科学性教育和保护。从各方面情况来看,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要大声疾呼,大力改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面向未成年人的有效、灵活的宣传教育方式,使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更加生活化,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进而真正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的认识。 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平台新措施 要在既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平台和举措。要加强以“两法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工作;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扩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范围和规模,争取更多的部门参与创建活动;深化“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青少年法律学校 ”、“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要针对目前一些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拓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渠道和内容,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时效性,满足未成年人多方面需求,筹建12355青少年服务台,接待、接听未成年人的来人、来电和来信上访,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一批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长效的工作机制 按照《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各县(区)没有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要抓紧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的日常工作;已经建立的,要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未保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正常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同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探索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未成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 学习场所方面,对全市中小学校教室进行全面检查,对校内外存在的交通隐患、班级学生过多等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学校进行整改。活动场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的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作用,坚持面向未成年人、服务未成年人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同时,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城区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城镇要因地制宜重点建好1-2个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经过2-4年的努力,做到每个县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对已建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退还,名不副实的要限期整改。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场所,也要发挥积极作用,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五、全面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生活环境 继续开展娱乐场所、少儿食品和用品市场以及儿童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拓展文化局的网吧监控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试点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推进“食品放心工程”,规范学校周边小餐饮和小商贩的经营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强对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加大“扫黄打非”力度,查处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继续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的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民禁毒斗争,打击吸毒贩毒人员;继续开展“六安市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行动,增强社区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的意识。 六、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和受教育权 关爱农村贫困留守未成年人,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关爱网络,促进贫困留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贯彻素质教育理念,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履行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以农村初中为重点,继续开展争创“无流生学校”教育示范乡镇活动,开展城市学校与农村贫困地区学校的对口支援活动,继续实行贫困家庭学生费用减免制度,进一步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改进流动未成年人学籍管理制度,完善借读标准、手续、审批权限等,并跟踪督查落实,切实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 七、着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自身建设,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根据各自分工,真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责任制,抓好督促检查,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和政协检查未成年人专门法律的执行情况,督促和指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未保办)要发挥日常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的作用,切实承担职能,发挥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问题,策划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大型活动。各委员单位与市未保办要保持经常的联系和沟通。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把握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规律,加大对所属部门工作的指导力度,实现工作方式和内容的不断创新,进一步做好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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