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元娟 |
释义 | 李元娟,女,汉族,1990年8月生,广东省中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仓库发料员。 2011年9月20日,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李元娟中专毕业后,于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山市205路和210路公共汽车乘务员。2010年1月27日,在205路公共汽车上当班时,李元娟发现有个人上车后左顾右盼,眼睛总是盯着其他乘客的口袋。她马上意识到,这是个小偷。她大声提醒乘客:“车厢人多,请小心自己的钱物。”在她的提醒下,乘客都提高了警惕。男子看无机可乘便嚣张地大声警告李元娟:“不要多管闲事。”正义感强烈的李元娟见小偷恬不知耻的叫嚣,便回应道:“老天都知道你在做什么!”男子恼羞成怒指着小娟骂了两分多钟,并叫嚣:“你信不信我打你!”趁乘客下车、秩序混乱时对李元娟拳脚相加。李元娟不仅没有丝毫退缩,还同其他乘客一起把小偷抓住,扭送到派出所。 2010年10月19日,李元娟在210路公共汽车当班时,有3个小偷同时上车,瞄上了在座位上打瞌睡的陈先生,并不停地更换座位靠近陈先生。李元娟见状机智地走到陈先生跟前使劲拉窗帘,以此提醒他。几分钟后,小偷离开陈先生,回到原来的座位。李元娟趁机提醒陈先生:“不要睡觉了!”但一直在打瞌睡的陈先生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偷趁李元娟到车后部售票时故意拦住她的去路,为另外两个人下手创造机会。但李元娟摆脱阻拦,不停地在车厢内走动,阻止小偷下手。最后,小偷见无法得逞只好下车。下车前,3个小偷对李元娟一阵拳打脚踢,她不顾危险,拼命拉住其中一名小偷不放,在司机及乘客的协助下,成功将其制服并交给随后赶来的警察。事后,陈先生才知道,李元娟被打是因为提醒自己而遭小偷报复。陈先生感动地说:“非常感谢乘务员!如果不是她,我这一万多块钱现金就没了,准备谈的生意也要泡汤了。” 2009年,李元娟被中山市评为优秀团员,2010年11月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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