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通知 |
释义 | 教发函[2005]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函》(苏政函[2001]78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撤销南京邮电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邮电大学由你省直接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南京邮电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江苏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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