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怀化市科技局 |
释义 | 职能简介(一)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贯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县(市、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专项经费和科学事业费等有关科技经费的预、决算。 (五)贯彻实施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属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订并指导实施;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工作。 (七)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八)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型企业,制订并组织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研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资格认定,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全市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九)贯彻实施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拟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三)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地震办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职能办公室职能介绍: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负责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有关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访、接待、机要、保密、议案提案办理、科技宣传、科技期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 、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依法对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拔尖人才及相关知识分子工作。 发展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职能介绍: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年度科技计划;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组织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督导、评估与考核;负责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研究计划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拟定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规划、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软科学研究;编制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对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进行审核。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职能介绍: 归口管理全市工业科技和区域创新工作;研究制订民营科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负责民营科技型企业资格的认定;筹措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并组织其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负责省级、市级新技术引导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火炬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各类科技园(区)的指导工作。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职能介绍: 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名特优新产品开发和星火计划工作;指导和实施科技扶贫工作; 研究制订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组织指导科技兴县(市、区)工作。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职能介绍: 研究制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进出口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科技奖评审与省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指导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指导全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负责与市外地区、国家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联络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国际国内科技合作项目;负责申报有关科技社团出访及境内外国际科技学术活动;审核和协调重要的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外技术、信息、科技智力引进和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引进项目的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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