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 |
释义 | 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29日成立,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和近期土地储备、出让计划,审定土地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和底价、确定片区开发政策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土地交易市场规则,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规范管理土地二级市场,全面推行净地出让,促进国土健康高效利用。 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是衡阳市土地储备和经营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调处理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中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土地储备与经营计划;审定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审定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参数等事项。 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征用、储备、开发、出让和统一管理,壮大衡阳市融资平台。 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是衡阳市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化建设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深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更好更快地完成我市“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具有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衡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由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衡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珠晖区、南岳区区长以及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区(深圳工业园) 、衡阳松木工业园区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土地经营决策、土地经营计划的审定、土地经营计划实施的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年度土地经营计划的制定、协调和实施。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职责分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经营总体运作,做好项目策划、土地报批、土地出让、征地政策指导等工作;衡阳市财政局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筹措、报批规费缴纳等土地储备收支管理,负责土地开发整理成本的审核与拨付、土地价款收入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衡阳市规划局依法做好储备土地的规划控制等相关工作。五大城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衡阳市发展改革、建设、房产、审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土地储备运行平台。赋予衡阳市土地储备中心行使土地一级市场管理职能。所有土地交易必须纳入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进行具体运作。衡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衡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正常工作经费开支,由衡阳市财政予以保障。 衡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情况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编制土地储备专项规划,经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阳市规划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发展改革审查同意后报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和储备土地供应计划由衡阳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经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报请衡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审定并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的年供应量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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