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动产市场 |
释义 | 定义不动产市场:由不动产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特征1、不动产市场的部分性 只有部分不动产可以进入市场,而非全部。 2、实质上的权属交易 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是不动产市场流通的根本形式。其交易以一定的契据等法律文件为依据,权利的取得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方为有效,并按不动产管理及其市场管理的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使其权属变更得到法律确认。 3、不动产市场的地域性 4、不动产市场交易对金融的依赖性 具体形式有不动产抵押贷款、不动产证券、不动产的金融租赁等。 5、不动产市场的高度垄断性 不动产的有限性、位置固定性、价值高大性使其成为高度垄断的市场,尤其在公有制国家,更是政府控制的垄断市场,价格机制、竞争机制调节作用相对较弱。 6、流通方式的多样性 买卖、租赁、抵押、典当、分割转让、预售等。 7、不动产市场客体的非标准化和异质性 8、不动产市场中广泛的经纪人服务 普通的买者和卖者对不动产市场缺乏经验和非经常参与性,对不动产买卖知之甚少,需要经纪人的服务。 我国不动产市场的发展历史3000年前就有田地的交换和买卖。 19世纪中叶上海、广州等城市近代房地产市场产生并迅速发展。 1949-1978年:房地产市场消失。 1978年:改革开放,试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4年:房地产市场萌生。 1987年:建立房地产市场。 1990年:土地有偿出让,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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