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共组织编制管理 |
释义 | 公共组织编制管理是一门技术性、科学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事关重大。在公共组织编制管理过程中,应当做好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和人员管理三方面工作。 (1)职能管理 职能管理是指配置、协调各级机关及其各部门职能的一种行政行为,它是根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方针政策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的需要,对各组织机构的职能进行配置、协调的活动过程。把职能管理作为编制管理管理的内容,是在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正式明确的。这次机构改革提出了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的\\"三定\\"方针。职能管理的内容有:提出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职能体系的总体意见;合理配置各部门的职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协调同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以及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2)机构管理 所谓机构管理,主要是指对机构设置与调整的管理,具体包括对机构的总量、性质、级别、规模等诸多内容的管理。其内容包括: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能总量及类别,确定每级政府机构的总量规模;划分机构的属性;对机构级别的管理;对机构名称的管理;对机构规模的管理。 (3)人员管理 人员编制是行政组织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履行法定职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批准而确定的单位内部人员数额、结构、领导职数、员工数额等。其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各级政府编制比例和编制标准,其中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定编制依据的事物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如各级政府所辖面积、人口数量都是核定编制的依据,在它们与编制之间有一个数量比例关系;根据编制比例确定各级行政组织的编制标准后,再制定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总额;确定全国行政组织和它的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人员编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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