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青县经济贸易委员 |
释义 |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三)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业、商贸综合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工商企业的法制工作;汇集、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有关部门拟定行业规划;研究制定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研究全县电力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技改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研究拟定企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工作;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拟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管理、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 (七)研究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组织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组织调控生产与流通的衔接;组织拟定和实施外贸政策及有关出口政策;指导全县广告业的发展;统一管理盐业工作;监管典当行业。 (八)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的工商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增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 (十)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锅炉等节能设备的审批;统一负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动机墙体材料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废旧金属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全县运输、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春运工作。 (十二)研究分析工业经济运行中日常的财政、税收、财务状况;参与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接待、保密、提案、安全保卫、行政管理、会议组织安排以及督察和信访工作;承担设计本局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具体负责综合文稿的起草和行政复议事务和行政应诉工作。 具体负责局专项资金和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分析直属企业经济运行中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定期对直属企业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杠杆的建议和措施;监督直属单位的公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直属工业企业的年度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承办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典当行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日常业务监管以及对典当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与指导。 (二)经济运行局(副科级)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行业和企业生产情况调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跟踪监测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协调企业生产能源供应;具体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法规政策;协调生产与流通,促进产销衔接和市场供求总量平衡,拟定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拓给内外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和广告业的发展。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研究提出经济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指导企业法制建设,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承担经济信息工作。 对全县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规模化型和认证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资产重组、调整工作;联系工商联和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组织实施名牌战略。 参与编制全县运输、邮电通信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投资与规划科具体指导有关单位拟定行业规划,提出全县重点行业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办理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对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外国贷款的投向;提出鼓励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权向工业(含内贸)项目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并实施行政监督执法;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产业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境外投资,协调解决自营进出口和“三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研究拟定机电产品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研究提出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产业及新能源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承办锅炉等节能设备的审批;引导企业开展闲置设备调剂,培育和规范设备调剂市场;承担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具体负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电力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体制改革、农村电气化和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五)政工科协助县委组织部对有关干部进行考察、推荐和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有关干部、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承办系统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end-->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