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傅鹤峰 |
释义 | 傅鹤峰(1895~1949)名瀛,男,1895年农历九月初十生于陕西城固东原公村。 幼读私塾,1910年毕业于城固县高等小学,后上陕西省第三中学。 1916年考入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理化部。 1920年鹤峰北师大毕业,赴日本考察教育。回国后到安微第一中学及贵池师范任教。 1922年鹤峰回陕,任陕西第一师范教导主任。 1924年,受陕西省教育厅委派回汉中创办省立第五师范(汉中师院前身),并两次任该校校长。继五师之后又创办汉中女子师范学校。 1931年,鹤峰在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秘书处任总务主任。 抗日战争胜利后,鹤峰历任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西北大学教授,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训导长、汉中警备司令部秘书、董钊所部第16军军部秘书。鹤峰在北京上学时即参加五四运动。任陕西第五师范校长期间,多次召开五师和附小师生大会,宣讲北伐意义,组织游行示威声援北伐。张作霖杀害李大钊的消息传到汉中,他组织师生召开追悼大会。学校讲授瞿秋白编写的《社会科学概论》,请留苏学生赵元炳、于国桢到校作报告,介绍苏联情况。在大革命和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影响下,第五师范先后有陈浅伦、张书行、胡哲、张斧(傅养初)等许多青年学生走上革命道路。 1940年夏,鹤峰再次任汉中师范校长,聘本校早期毕业生李则民任教。在学校举行的纪念“九·一八”9周年大会上李领呼口号,由于感情激动,高呼“中华民解放万岁!”军事教官当场责难说“是共产党的口号”,要追究责任。鹤峰当众说:“从广义上讲,这个口号不能说是共产党专用,口号是我审查同意的,与李先生毫无责任。” 1947年秋,田克恭和李一青(解放后曾任西安体院院长)到陕西省立师专任职时,时任师专教授兼训导长的傅鹤峰意识到二人是共产党员,主动把自己在校居住的三间房让给二人住家,自己搬到校外亲戚家居住。陕西省立师专陕南分校成立后,傅鹤峰曾任该分校训导处主任。 1949年5月西安解放。当时鹤峰任西安兴国中学校长。他因与董钊有师生关系,且当过董的秘书,董钊和胡宗南也有矛盾,遂主动向西北军政委员会提出回汉中策动国民党陕西省政府主席、国民党第一军军长董钊起义。9月,鹤峰徒步跋涉到汉中,及时见董,向董讲解共产党的政策,劝董率部起义,两人谈到深夜。第二天董赴广州,鹤峰移住伞铺街朋友熊文涛家。10月5日晚,国民党特务在熊宅隔壁花店放火故意制造混乱,接着以清查户口为名,将鹤峰逮捕。在刑迅逼供中,鹤峰严守机密,只说是回原籍探亲的教书先生。 1949年11月20日,解放军各路大军逼近汉中,鹤峰等70多人被胡宗南部蒙双眼、戴脚镣押至四川锦阳。12月2日又将鹤峰等人押往成都。12月22日夜,鹤峰等5人被活埋于成都西门外金牛坝,时年54岁。西北军政委员会追认鹤峰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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