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山县地税局 |
释义 | 方山县地税局 1994年成立,位于方山县积翠街。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税收收入,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承担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12项税收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水资源补偿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8项费金的征收管理任务。 目前,全县地税系统现辖纳税人796户,全系统共有在职税务干部66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包括非领导职务2人),股所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41人。县局内设6个股室、3个直属局、1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4个税务所。 该局2005年以来,连续几年超额完成任务,从2004年的650万增长到2010年的税费合计2.5亿元,为该县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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