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旅游局是县政府主管旅游业规划、发展、宣传促销、旅游环境、综合治理、产业政策的职能部门。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宣传促销,综合协调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旅游资源联合开发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
(二)监督检查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旅游产业发展中涉及的建设、交通、工商、公安、质监、物价、文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执法。
(四)搞好旅游产业行业管理和重点旅游企业、旅游项目的指导服务,组织实施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和旅游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