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同区司法局 |
释义 | 工作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则、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法律顾问、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5、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乡镇(街道)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 6、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1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10、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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