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同区人事局 |
释义 | 工作职能1、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措施和规章制度,对全区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和综合管理。 2、负责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3、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及有关统计工作。 4、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奖惩、交流等工作。 5、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推荐、评审、考核及聘任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及股级干部任免工作,承办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7、负责人才的开发培养,调剂交流工作。 8、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 9、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管理工作;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吸收录用干部管理工作 10、负责人事来信来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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