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崔东沟村 |
释义 | 崔东沟村位于杨凌城区北部2公里处,全村共有农户264户1029人,耕地面积536亩,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316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是远近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城乡统筹先进村”,村子规划整齐,村貌整洁,民风纯朴。近年来,崔东沟村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全村平安、和谐,实现了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崔致远负总责,班子成员配合抓,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机构网络健全,设有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确保了村级群防群治。近年来,村民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乱占耕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村“两委”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现象,未发生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二、坚持“四民主、两公开”,有力地化解干群关系。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村委会成员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内重大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村级福利项目等均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务监督小组严格审核村里重大经费开支项目,村级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每年对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村财务由乡下派干部代理,每月按时报账,定期公布,财务透明化,真正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使干部与群众之间没有矛盾。 三、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村、组综治网络。全村综治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建立健全加强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做到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不组织策划和参与群众闹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带头学法用法,带头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犹如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和辐射了一大片,全村群众的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大大增强。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今年我村成立了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巡逻队定期不定期进行巡逻,重拳出击,全村未出现盗窃案、破坏事件和火灾的发生,村民在生产上投入放心,生活过得更安心。 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村级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一是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有专职法治宣传员,设有法制宣传室、法制学校、法制广场,村民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并经常开展“法律进村”、“送法入户”等法治实践活动。二是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机构,村设懂法、威望高调委会主任1名,调解员1名,使各类纠纷能得到及时调处,近年来,无民事转刑事案件。三是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及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和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与整改,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逐步形成了矛盾纠纷调解以村为主的良好格局。四是设立治安巡逻队,成员8名,坚持昼夜巡逻。同时,村里118户均安装了警铃设备,预防了各类案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村子和谐稳定。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文明树新风。近年来,全村建成15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健身设施齐全,还建有“农家书屋”、“计生服务室”、“警务室”等六室,全村共评“十星级文明户”40户,“好媳妇”19个,“好婆婆”11人,群众秧歌队、锣鼓队,农民文化性活动开展活跃,如今的崔东沟人观念变了,思想新了,全村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到处呈现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崔东沟村综治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及综治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扎实落实综治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为构建和谐村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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