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常熟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主要职能 常熟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赋予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市级机关后勤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指导、监管和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3、负责市级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管理。 4、负责市级机关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6、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基建投资和房地产管理。 7、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管理。 8、负责市级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具管理。 9、负责市级机关用电用水、邮电通讯、文件收发和工勤、卫生、绿化管理。 10、 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1、承办市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负责苏州市及其以上各级党政领导来常视察、调研、考察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兄弟县(市)及其以上党政领导(团组)来常考察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组团外出考察的联系和总务工作。 12、负责市级领导、已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级领导、有关领导同志及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管理。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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