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于2007年3月21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市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行政编制25人。 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与北京市邮政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同时正式对外挂牌,原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被撤销。 政企分开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将独立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监管范围既包括北京市邮政企业,也包括北京市其他从事邮政业务的寄递企业。设立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有利于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邮政通信安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邮政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邮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新设立的邮政监管机构和邮政企业履行各自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三)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刘君职 务: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领导简介: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黑龙江绥化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综合司副司长、司长,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新中职 务: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简介:男,汉族,1953年7月出生,河北高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 工作经历:曾任北京东区邮电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市邮政监管机构筹备组副组长。 组织机构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外事、对外宣传与协调工作。负责综合信息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秘书、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其他行政事物管理。 二、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主要职责:贯彻邮政服务标准。协调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依法监督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保障机要通信安全。监督基本邮政业务价格的执行。负责处理邮政服务质量投诉的有关事务。 三、市场监管处 主要职责: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落实对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邮政通信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制度的执行。依法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负责与公安、国家安全、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邮政地方立法、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事、纪检、监察、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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