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岐山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岐山县盐务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宝鸡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公司(局)下设一个稽查大队,内设办公室、盐政科、经营部等科室。 领导介绍: 周惠文: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岐山县盐业公司系宝鸡盐业公司直属企业,负责辖区的食盐、其他品种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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