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朱凤仪 |
释义 | 人物简介朱凤仪,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河北省青龙县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主要简历1974.12——1978.03,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公社光明大队知青; 1978.03——1982.01,东北林业大学机械系林机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01——1985.12,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研究所、总师办助理工程师; 1985.12——1991.12,哈尔滨市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科技质量处主任科员、规划技改处副处长、工程师; 1991.12——1995.07,黑龙江省机械厅规划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对外合作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期间:1993.12—1995.12挂职到青岗县任副县长); 1995.07——1997.06,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1997.06——1999.04,黑龙江省核电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9.04——2000.07,中共黑龙江省委督促检查室调研员(期间:1999年经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业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0.07——2003.04,任双鸭山矿务局副局长(副厅级); 2003.04——2010.06,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0.06——,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工作分工主管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市拆迁管理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环卫处、市建筑设计院。 联系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负责全市环境安全及本战线信访和稳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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