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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
释义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是经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授权成立的青少年作家、青少年记者、青少年文学爱好者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是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在青海的分支机构,分会主席由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副主席、青海文学交流网主编、青海青年作家马平安担任,分会下设主席办公室、秘书处、理事会、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创研部等部门。

分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分会坚持培养青少年作家、记者,丰富青少年文学作品内容,创新青少文学作品形式,繁荣青少年文学的原则,奉行“创新、培养、塑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宗旨,力求以展示当代青少年文学的青春性与灵活性,纠正青少年文学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引领青少年文学向着注重生活、关爱自然、热爱生命的方向发展,力求青少年文学上传统与新潮的向结合,创作出一批富有时代气息与青春气息的青少年文学作品,培养出一批富有时代性与创新性的青少年作家、记者,推动青少年文学向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沿着时代发展的足迹,以推动青海青少年文学不断繁荣、发展与自任,按照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省文联、青海省作协确定的青少年文学发展方针,在全省青少年范围内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文学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文学研讨,主办《青海青少年作家记者》网络杂志,以“务实求真、开拓进取、不断发展”的精神,促进青海青少年文学在全国交流中得以发展,得以繁荣,以文学的形式促进青海地域经济的发展。体现青海青年少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创造出青海青少年无愧于时代的光荣业绩。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章程总 则

第一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是根据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授权成立的青少年作家、青少年记者、青少年文学爱好者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是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在青海的分支机构,是青海青少年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是联系青海广大青少年作家、青少年记者、青少年文学爱好者和青少年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青海青少年文学事业,促进青海青少年文学交流,加强青海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省文联、青海省作协确定的青少年文学发展方针,在全省青少年范围内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文学活动,

第三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坚持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面向青海青少年文学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青少年文学风格上的多样化,积极团结全省青少年作家、青少年记者、青少年文学爱好,发展和繁荣青少年文学事业,培养青海青少年的向心力、凝聚力、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提高青海青少年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文学水平,以文学的形式促进青海地域经济的发展。体现青海青年少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创造出青海青少年无愧时代的业绩。

第四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培养青少年作家、记者,丰富青少年文学作品内容,创新青少文学作品形式,繁荣青少年文学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第五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奉行“创新、培养、塑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宗旨,力求以展示当代青少年文学的青春性与灵活性,纠正青少年文学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引领青少年文学向着注重生活、关爱自然、热爱生命的方向发展。

任 务

第六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以繁荣青海青少年文学为自任,以培养青少年作家、青少年记者,提高青少年文学理论水平和创作水平为目标,积极与政府青少年工作部门、关爱青少年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精诚合作,团结一切青少年文学力量,实现青海青少年文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第七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积极与省内外青少年文学团体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一切社会资源,选送青海文学界取得突出成就的青少年到知名文学院深造,使青海青少年文学事业在交流中青海青少年文学在全国交流中得以发展,得以繁荣。

第八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始终坚持青少年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力求青少年文学上传统与新潮的向结合,创作出一批富有时代气息与青春气息的青少年文学作品,培养出一批富有时代性与创新性的青少年作家、记者,推动青少年文学向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将定期与政府教育、青少年、宣传部门联系协作,每年举办一届青海青少年文学征文活动,定期召开青少年作品研讨会、少年文学交流活动。

第十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的最高荣誉为授予“文学之星”称号,每年开展一次,分青海组和少年组进行。

第十一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的宣传阵地为青海青少年作家记者网、青海青年作家网和《青海青少年作家记者》网络杂志。

第十二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将每年举办一次青海青少年作家记者培训班,培养青少年文学人才。

第十三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青海青少年公益事业。

第十四条 中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加强青少年文学理论建设,定期出版青少年文学理论成果。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文学创作思想的引导。纠正青少年文学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引领青少年文学向着注重生活、关爱自然、热爱生命的方向发展。

第十五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坚持青少年文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培养青少年参与社会,了解社会的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青少年作家创作出具有时代特色,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优秀青少年文学作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会 员 (请务必参照入会须知)

第十六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或从事社会、校园文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由本人申请,分会推荐,协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

第十七条会员的基本条件(请务必参照入会须知)为:

1.年龄在45岁以内(分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可适当延长),

2.正式出版过著作(含长篇小说、诗歌集、散文集、童话集、新闻评论集、文学评论集和个人作品集等);

3.或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正规报刊上发表过文学作品或新闻评论1篇以上;

4.或者在省级以上网络媒体上发表过文学作品3篇以上;

5.或者在省级以上文学比赛、新闻采写活动中获得过奖励;

6.或者是市级以上作家协会、文联、记协等部门推荐的青少年作家、记者、小记者;

7.在专业新闻工作部门、文学社团有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者,以组织工作者身份加入参照上述条件。

第十八条 分会管辖下的会员有执行分会决议,参加分会活动,向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分会工作及领导的建议、批评、监督权。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九条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入会,入会程序为,会员向分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入会申请表》一式三份,分会审批后报送至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理事会备案,颁发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证,由分会负责管理。

组织

第二十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简称中青作记协青海分会,(英文名称为China youth writers press association qinghai branch )。

第二十一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分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会员大会。其职责为:

1.制定分会活动方针、工作计划;

2.审议、批准分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修改分会章程;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协会理事会、分会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三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分会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2—3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负责处理分会的日常工作,分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创研部、外联部等部门。

第二十四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理事会设理事若干人,理事会会议由分会主席与常务副主席主持召开,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二十五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必要时经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批准可聘请省内文学界资深专家担任分会领导。

经费

第二十六条 分会的经费来源:

1.会员费的下拨;

2.分会举办各种活动的收入;

3.社会企业的赞助。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分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格尔木市、西宁两地。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青海分会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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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