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元代佃户之生活 |
释义 | 内容简介《元代佃户之生活》是史学家黄现璠教授早年撰写的一篇名作,本文最早于1936年10月发表在《师大月刊》第三十期,后收入《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一书。作者于文中对元代佃户的生活进行了详细论述,揭示了元代佃户生活之悲惨状况,属作者着手“社会史”研究新课题的开掘,尝试突破以往王朝兴替政治史的话语体系,开拓“新史学”的实践领域,首先将当时仍“无人问律”的下层劳动阶级作为了开风气之先的研究新课题的民本史观成熟期的代表作。 作品评价“在新史学初步形成和兴盛的过程中,相对于运用新观念,借助新方法,处理新材料而言,更为重要的是“研究课题”的推陈出新,而黄现璠师对“社会史”研究新课题的开拓及其实践成果,堪谓走在20世纪社会史兴盛发展历程的最前列,引领新史学实践的一代风气之先...... 中国旧史家历来关心的只是“帝王将相政治史”,对于劳动阶级之农人、贱民生活向来不予以论述。正如黄现璠师于1950年春完成的《中国殷代社会史》书稿自序中所述:“向来历史学家,对于劳动阶级之农人,皆不予以记载,即最近唯物论史学对此亦付阙如...... 基于这样的认识,黄现璠便开始了着手“社会史”研究新课题的开掘,尝试突破以往王朝兴替政治史的话语体系,开拓“新史学”的实践领域。他首先将当时仍“无人问律”的下层劳动阶级作为了开风气之先的研究新课题,相继发表了《元代之农民生活》、《元代之奴隶生活》、《元代农民之生活——附奴隶考》、《唐代之贱民阶级》、《元代被压迫阶级之汉南人》和《元代佃户之生活》等著述以“史眼向下”研究下层劳动阶级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社会生活史来与记述传统帝王将相政治史的“史眼向上”旧史学彻底告别。” 版权信息题名:《元代佃户之生活》 作者:黄现璠 刊/书名:《师大月刊》/《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 期数:第三十期 发表日期:1936年10月、2004年7月第1版 分类:史学 内容摘要元代一般农民负担国家公赋,比其他时代未见特别苛重。《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税粮》述元代税法,系取法于唐。江北之地采用租庸调制,征取地税丁税。地税每亩粟三升,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一石。江南之地,秋粮初征米三分之一,余则为钞。至于夏税自成宗之世,则征木棉布绢丝棉等物,此盖唐中叶夏税秋粮之制。至于庸法,特名为科差,分丝科(每一户丝一斤)、包银(汉户四两)两种。但其内容更有种种区别,各地之轻重亦互异。中元以后,大概科目税类皆已增多。然若通观全体,比前宋后明之繁苛,及一般佃户之负担,实轻多矣。 元代公赋,即如上述。佃户佃租,究竟如何?所谓职田重,私田次之,官田较轻,不知至如何程度?此正本节讨论之问题,爱分述如下: 第一,官田佃租。元代佃户佃种官田,每亩佃租若干。前引《元典章》卷十九《户部·官田》“影占系官田上”条云:“亡宋各项系官田土,每岁各有额,定子粒折收物色。”只谓“有额”,未指出额数,独前引《辍耕录》:“我家无本为经商,只种官田三十亩……相随邻里去告灾,十石官粮望全放。”则知三十亩,佃租十石,每亩约谷三斗余。又官田中之学田佃租,元袁确《延佑四明志》卷十四“贸肠山书院”条云:“水田一百亩二角九步,钱粮每岁该收早黄谷二百六十七石一斗五升,输纳税粮,该米五石七斗七升,准谷十九石一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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