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榆林专员公署 |
释义 | 简介榆林专员公署,今陕西省榆林市原行政单位。1950年5月成立绥德、榆林两个专区。1956年10月撤销绥德专区,将所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六县并入榆林专区,子长、延川并入延安分区。1958年将十二县并为榆林(横山)、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绥德(吴堡、清涧、子洲)、米脂(佳县)六县。1961年所并各县恢复原制。1968年将榆林专员公署改为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为一级政权机构。 相关专区,在中国大陆,指省(第一级行政区)和县(第二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种准区划形式,中文字面原意即行政督察区,源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并以“专区”作为固定的区划术语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至1970年改称地区为止。 中国专区的行政地位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之间,源自国民政府时期建立的行政督察区,行政管理机构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专区行署”;最高行政长官称为“专区行署专员”。专区在四级行政区划体系中为第二级行政区,属于虚级。1970年代以后官方和媒体对“专区”改称为“地区”。专区直接管辖的行政区为县、市和其他县级行政区,其直接管辖的市称为“专辖市”;与专区行政地位相同的分区称为“专级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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