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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释义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中国青联(ACYF)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现有52个会员团体和7.7万余名各级青联委员,工作对象覆盖3亿多中国青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中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中国统一战线组织。

§ 简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52个。其中全国性团体会员16个,即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首都青年编辑记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实业发展促进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青年报刊协会、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地方性团体会员36个,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联和中央直属机关青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全国民航青联、全国金融青联和中央企业青联。中国青联目前有委员1650名,他们是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的。全国青联共有17个界别,分别是:科学技术界别、教育界别、农林牧渔界别、社会科学界别、工交商贸界别、企业管理界别、金融界别、政法界别、文化艺术界别、新闻出版界别、体育界别、医药卫生界别、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界别、宗教界别、海外学人华侨界别、公共管理和其他界别、台胞和港澳特邀人士界别。

中国青联致力于促进国家发展与世界和平,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年参与和发展。其主要活动领域包括:思想教育、志愿服务、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权益维护、创新创业、青年文化、国际交流、港澳台交流等。鉴于其对青年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

1999年被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授予“人力资源开发奖”,中国青联于2000年被联合国授予“世界青年奖”,2004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地球卫士奖”。

中国青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 辉煌历程

一、中国早期青年统一战线工作及全国青联的诞生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中国青联)于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成立。

一九二四年一月,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和帮助下,由孙中山主持的包括共产党人参加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以国共两党合作为特点的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成为中国革命高潮的新起点。革命统一战线形成以后,青年统一战线工作也随之兴起。

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更广泛地团结各界青年抗日,中共中央在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一日发布了《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决定把共青团改造成为广大青年群众的抗日救国组织。在改造共青团组织的过程中,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青年工作决定的要求,建立了多种多样的抗日救国青年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在各根据地和边区普遍成立了青年救国会(简称青救会)。青救会在抗日战争时期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影响下的主要青年组织。青救会的迅速发展推动了青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发展,使中国青年运动出现了新的面貌。

一九三七年四月二日,为了总结青年抗日救亡运动的经验,进一步号召和团结全国青年担负起民族解放和抗日救亡运动的任务,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在延安召开了西北青年第一次救国代表大会。大会提出了《全国青年救国纲领》,确定青年救国会的中心任务是,一切为着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而奋斗。大会决定建立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的组织,并作为全国青年救国联合会成立之前现有各地青年救国联合会的组织,并作为中国青年救国联合会成立之前现有各地青年救国团体的最高领导机关。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号召“中国青年应该团结起来,宣传新的口号,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为这些主张而奋斗”。会后不久,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这次大会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青年抗日救国统一战线的发展,及时地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标志日本帝国主义发展全面侵华战争和中国全国性的抗日战争的开始。作为全国青年抗日统一战线组织的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号召全国各界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在抗日救国的目标下,不分党派、信仰、职业、文化、民族,实现全国青年的大联合。一九三八年十月十日,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为了推动和发展全国青年抗日救亡运动,大会决定,成立中国青年救国团体联合办事处,作为全国青年抗日救国运动的领导机关。会议之后,各地迅速建立了青年救国团体,抗日根据地的青年和少年儿童大部分被组织起来了,全国各地的青年运动在抗日战争中也有了迅速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蒋介石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发动了空前规模的反人民内战。国内的主要矛盾又由民族矛盾转变为阶级矛盾,中国的统一战线也由抗日救国统一战线转变为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先后出现了“民主青年同盟”、“民主青年协会”、“新民主主义青年社”等进步青年组织。中国共产党通过这些组织,更加广泛的团结和影响各界青年、学生,为争取和平、民主举行了各种集会、罢课、示威游行等活动。毛泽东评价这些活动时说:“中国境内已有了两条战线。蒋介石进犯军和人民解放军的战争,这是第一条战线。现在又出现了第二条战线,这就是伟大的正义的学生运动和蒋介石反动政府之间的尖锐斗争。”作为当时青年统一战线主要战线的学生运动,对动员全国人民支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战争发挥了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诞生前夕,为了更广泛地团结、教育全国各族各界青年,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设新中国而奋斗,也为了巩固和发展中国青年统一战线,在着手建立青年团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将成立全国青联的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一九四八年九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了一九四九年上半年召开全国青年代表大会、成立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问题。同年十月,毛泽东为党中央起草了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一九四九年上半年将召开全国青年代表大会,成立全国青年联合会;并将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周恩来还专门给毛泽东写信,建议“在召开全国青年代表大会的同时,即可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代表大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及其中委会和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中央机构,两个团体,恐仍分别成立。但全国青年联合会,可成为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只以团体资格参加,并起领导作用”。这一建议得到毛泽东的完全赞同。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一九四九年五月四日,标志着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大团结的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52名,他们代表着全国各个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不同党派、不同信仰的青年及青年工作者。中共中央向大会发来的祝词指出,“全国的爱国青年除了必须继续与帝国主义侵略者及其中国反革命残余作坚决斗争以外,必须把主要的努力放在学习和建设的任务方面,以便迅速在全国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事业,使军事上和政治上胜利了的中国人民,在经济和文化上也得到同样伟大胜利。我们相信勇敢的中国青年在实现新的任务的时候,将和过去一样,站在人民的前列”。毛泽东为大会题词,号召“团结各界青年,参加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工作”。朱德给大会题词“青年大团结,建设新中国”。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都先后到会讲话或作报告。会上,廖承志作了中国青年基本任务的报告。这次大会正式宣告中国青联诞生。大会还发表了《宣言》,指出:“全国青联把全国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爱国青年,不分阶级、党派、政治信仰、宗教信仰、民族、职业和性别的差异,紧紧的团结起来,为着将中国人民大革命进行到底,将农业的中国建设成为工业化的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

这次会议选举出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廖承志为全国青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钱俊瑞、谢雪红(女)、钱三强、沙千里为副主席。会议选举出全国青联第一届委员会常委25名,委员87名,候补委员22名。会议还通过了中国青联章程。

二、在历史曲折艰难前进的青联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一九五七年下半年,中国发生了反右派活动严重扩大化的错误,错划了一大批右派分子,伤害了一大批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多年的朋友。尽管这一运动在当时尚未对中国的经济建设产生较大的直接的影响,但对于中国的统一战线,对于中国的政治思想领域却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在反右派斗争和“左”的思想影响下,对中国青联的组织性质、组织形式、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工作方式等方面的一些错误认识占据了主导地位,如:认为当时对中国青年只需要强化一种模式的思想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只需要强化一个青年组织--共青团;认为中国的青年运动只要有共青团这个核心就够了,把共青团和青联比作青年运动的“两个轮子”是错误的;等等。

一九五七年十月,在讨论第三次全国青年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一个重要会议上,通过对青联体制的若干意见,这些意见是:改变青联组织的性质,把原先作为中国全体青年的组织改变为中国各青年团体联合协商的组织,进一步明确全国青联对各青年团体部具有垂直领导关系;缩小青联组织的设置范围,规定青联以后一般只建到大中城市和少数民族州以上地方,以前建在中小城市的青联予以撤销;根据青联性质的变化,将原先的全国青年代表大会改为委员会制,也就是全国青联委员不再由青年代表大会推选而由各青年团体选派;更改全国青联的名称,将原“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民主”二字取消,理由是民主革命的人物在中国已完成;压缩青联的工作机构,撤销全国青联的两个科室建制,将全国青联的干部先精简50%,不久又在新编制上精简一半;在全国青联的干部配备中,逐渐减少了非党员、非团员的干部。

在一九五七年下半年的反右派斗争中,青联组织和青联工作的另一个损失是,一大批对青联工作有贡献、在青年和社会上有影响和全国青联和地方青联的委员如沙千里、钱伟长等被打成了右派。其结果是严重地影响了经过长期努力而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同广大党外中青年朋友的友谊和联系,影响了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使青联以至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形象都受到了一定的损失。

在这一时期,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全国青联在对资产阶级青年的分析中也错误地认为,工商界青年的大部分在思想上还未进入社会主义,因此对他们的工作中过分强调了思想改造的任务;还错误地认为,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部分仍属小资产阶级;认为中国的待业青年、无组织或半组织青年,其成分复杂,大部分属于小资产阶级。由于对中国各界青年的基本分析的失误,所以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和之后的二、三年内,青联工作举步维艰,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一九五八年四月九日,第三次中华全国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共600人。陆定一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祝词,《祝词》强调:“我国青年,必须勇敢地、顽强地进行自己的思想改造,清除资产阶级思想,树立无产阶级思想。”“改造思想的主要方法,就是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要参加劳动,首先是体力劳动,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斗争。”“我们的任务,是要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继续加强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大团结。”“我国的青年还应当不断地提高国际主义思想。”当然,这一《祝词》对全国青年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同时也因那个时代的局限而表现了对青联所联系的各方面青年的过急过高的政治要求。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从1960开始,在毛泽东的倡议下,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一九六二年一月,中共中央又召开了有县委以上的各级领导人及重要厂矿企业和部队负责干部7000人参加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以后又召开了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共中央在政治上为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中被错误地批判的大多数同志进行了平反。这期间,实事求是的作风有所恢复,党内民主有所发扬。这一切,也为青联工作的好转和走出低谷,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九六0年春节前夕,胡耀邦在招待中国民主建国会和工商联代表大会的青年代表茶话会上讲话,肯定了工商界青年朋友的进步。之后,胡耀邦在上海同工商界人士的子女谈话时,又一次肯定工商界青年的进步。在这年的《新工商》杂志上,团中央及全国青联负责人又发表《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迈进》的文章,文章的总基调是适度的、积极的,文章指出了工商界青年的前途,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上述这些,都可视作中国共产党的某些方面工作指导思想调整的前奏和反应。通过这一系列的调整,部分地扫去了自反右斗争以来罩在不少工商界青年心理上的阴雾,使中国青联的工商界青年工作打破了比较压抑的气氛,出现了新的转机。

六十年代初,中国青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引导各界青年投身“增产节约运动”。在这一运动中,各级青联也特别注意发挥工商界青年的作用,帮助他们“上马”,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参加企业的增产节约活动,发挥他们在“增产节约活动”中的特殊作用。通过这一活动,使工商界青年进一步认识自己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价值,看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前途,坚定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信心。同时,通过这一活动,密切了工商界青年同其他方面青年的关系,推进了工商界青年的思想进步和中国公私合营企业的发展。

自一九六0年后,在当时反华、排华的背景下,大批的华侨青年返回国内。针对这一情况,各级青联适时地加强了对归国华侨青年的工作。一九六0年一月,全国青联与共青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归国华侨青年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做好接待和安置新进归国华侨青年工作的意见,广泛组织新近归国华侨青年参观祖国的建设成就,召开华侨青年代表会议;在寒假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华侨学生工作。一九六0年四月,全国青联先后接待了由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方青联组织的归侨青年参观团共计数百人。一九六0年五月,中国青联还特意组织了由200名归侨青年参加的"五一参观团",在北京度过"五一"节后,该团又赴武汉、福州、上海等地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归侨青年对祖国有了形象地、具体的、深刻地认识,感受到了祖国人民和政府对华侨青年的关心,鼓舞了广大归侨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信心和干劲。

一九六一年九月,中国青联还应《侨务报》之邀,在该报发表《归侨学生如何正确对待升学就业问题》的文章,为广大归侨青年解决升学就业问题献良策,做工作。

一九六0年和一九六一年,中国青联还积极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年工作,组织或接待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青年参观团。在中共地方组织的领导下,一些地方的青联还动员少数民族青年积极参加废除宗教封建特权的活动,对广大青年普遍开展了无神论的教育。

三、新时期青联工作的新发展

1、年动乱结束后青联工作的恢复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面临着严重的困难,百业待兴,百废待举。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青联组织的恢复工作。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九日,中国青联在中断工作十二年之后在北京召开了第四届全国青联常委扩大会议,与会的80余人,认真讨论了全国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和将提交五届一次全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青联章程修改草案;会议还通过了《致台湾省各青年团体和台湾青年的邀请信》,诚恳邀请台湾青年同胞选派代表来祖国大陆参加青联活动,共商全国青联和青年工作的大事。在这次全国青联常委会期间,中共中央领导人胡耀邦、邓颖超接见了出席这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并讲了话。

经过积极与认真的准备,一九七九年五月三日--五月九日,中华中国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全国青联委员460人。这次会议选举胡启立为全国青联主席,刘维明、徐寅生、周鹏程、杜近芳(女)、高占祥、李海峰(女)、伍绍祖、李存葆、刘厚明、杨乐、曲钦岳、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等12人为副主席。胡启立在这次会议上作了题为《胸怀祖国,献身四化》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词。以全国青联五届一次全委会为标志,宣告了中国青联在中断工作十多年之后又重新恢复工作。由此,中国青联的工作逐渐走上正常的健康发展的轨道。

随着中国青联工作的发展,一九八0年六月,停刊达十四年的《全国青联通讯》复刊。复刊后的《全国青联通讯》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努力承担联系各级青联组织和广大青联委员,交流各地青联工作信息,指导各地青联工作的部分责任。

继中国青联恢复以后,各地方青联也积极着手恢复。一些在十年动乱前就建有青联的地方相继恢复了青联组织,并开展了活动。仅中国青联五届一次会议至五届二次常委会短暂的一年间,全国已有广东、湖南、上海、陕西、兰州、山西、黑龙江、四川、福建、广西、辽宁、宁夏、河南、天津、山东、江苏、吉林、河北、安徽、浙江、云南、内蒙、北京等23个地方青联恢复了工作。在政府的关心下,全国青联还协同全国妇联,帮助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全国协会及上海、北京、天津三市的分会在一九八一年前恢复了工作。此外,一些过去未曾简历青联的地方,如少数民族地区、侨乡、口岸城市等地方也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条件新建了青联组织。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西藏自治区青联宣告成立。至此,除台湾省外,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恢复和开展了青联工作。

2、十年代青联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民在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鼓舞下,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前进的步伐大大加快。

一九九0年八月十九日至二十三日,中国青联在北京举行了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的开幕式是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等在会前同全体青联委员合影并出席开幕式。李鹏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词。八月二十日晚,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政治局常委宋平,政治局委员李铁映,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丁关根又邀请部分全国青联委员到中南海座谈,促膝谈心到深夜。江泽民说:中国青年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也是开创二十一世纪大业的主力军,是跨世纪的一代,肩负着承前启后的历史重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青年,每个学生,都是国家的主人,都应当由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中国青联七届一次全委会上,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宋德福到会讲话。在谈到今后青联组织的历史使命时,宋德福强调了四点:第一,广泛地团结青年;第二,密切地联系青年;第三,热忱地服务青年;第四,积极地带领青年。

中国青联主席刘延东在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这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青联章程,会议选举刘延东为新的一届全国青联主席,选举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吴英辅、倪以信(女)、盛承发、张蓉芳(女)、策木林·单增赤列、秦大河、关牧村(女)、霍震寰、杨岳13人为副主席。

中国青联七届一次会议之后,各级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加重视青联工作,各地青联工作的环境和条件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一九九一年,中国青联积极响应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结合青联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实施“八五”计划,认真组织和开展“青春献八五”“献在本职”建功立业活动。

中国青联、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首都十大新闻单位联合开展了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从一九九一年四月起,历时七个月,直接参与投票的群众和青年达700余万人,评选出了乌力吉、朱重庆、李杰、杨露、杨建秋、张奇、张喜武、林莉、周林、贺学禹10位青年为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中国青联积极主动拓展与台港澳青年的联谊工作。一九九一年,中国青联及所属全国性会员团体共接待台港澳青年、学生来访团19个,共386人次;赴港澳台访问团11个,计91次,进出访团书是历年比较多的一年。北京市青联举办的“海峡两岸青年大联欢”活动,广东省青联开展的“穗港澳青年大联欢”活动和内蒙古青联邀请港澳青年参加的“草原情”夏令营等活动。中国青联与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团体共同举办的"青少年与法律"研讨会,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通过互访和联谊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内地与港澳台青年团体和青年的交往和友谊。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中国青联在北京召开了七届二次常委会议。中国青联副主席洛桑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鉴于中国青联主席刘延东已调离青年工作,会议改选张宝顺为中国青联主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青联工作新发展

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各级青联组织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和参与经济建设,突出了青联工作重点。为贯彻落实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思想,中国青联和各级青联加大了科技和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力度。一九九二年二月,中国青联、团中央在全国各级青年组织中部署开展“中国青年科技行动”活动,各级青联从各地情况出发,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扎实的科技工作。

一九九二年五月中国青联推出了每两年开展一次的“首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活动,对在自然科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学家实行重奖。堵丁柱、张泽、赵玉芬、卢炬甫、盛承发、谢和平6位青年科学家荣获“首届青年科学家奖”称号。

一九九二年以来,全国青联组织由青年科技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青年科技服务团”先后赴内蒙古、青海、西藏、四川等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文化培训活动。

一九九二年二月中国青联、团中央召开了青年民族工作会议、宋德福代表团中央、中国青联在会上作了讲话,明确了青年民族工作的基本任务,提出了做好青年民族工作的基本途径、有效办法和保障措施。一九九三年四月,中国青联在海口市召开了青年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国青联、团中央、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人物表彰大会”,40个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人物受到表彰。一九九四年五月至八月,中国青联与团中央、国家民委联合发出了《全国各族青年法规团结宣传教育》的通知,七月举办了"全国各族青年民族知识竞赛"活动。这些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为中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一九九四年二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战略目标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一九九三年中国青联、共青团中央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围绕两项跨世纪青年工程,一九九四年二月,中国青联在各级青联组织和青联委员中部署开展了青联志愿服务活动;春节过后,中国青联开展了”为老科学家、老教育家、老干部献爱心“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一九九四年七月,全国青联开展了每两年一次的“中国青年科技创业奖”评选活动,100名青年科技实业家获此殊荣。

随着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日期临近,中国统一大业出现了新的历史局面,中国青联及各地青联抓住机遇,顺势推动青联同台港澳青年和国外侨胞青年的联谊工作。一九九五年三月,应台湾青年商会总会、台湾十杰选拔委员会的邀请,“全国杰出青年访问团”赴台湾访问,中国青联实现了与台湾青年组织互访交流,揭开了同台湾青年联谊工作新的一页。同港澳青年的交往也进入了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空前活跃的阶段。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底,仅中国青联就接待了台港澳青年及国外侨胞青年团组57个1300人次,派出访问团组47个426人次,交流的规模大、范围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促进中国统一大业做出了切实的努力。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八日至二十日,中国青联八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族各界的1006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等中共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胡锦涛在会上致祝词,刘鹏在会上作了题为《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中华青年,为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中国青联章程。选举刘鹏为中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白春礼、陈章良、陈肇雄、李登海、郝鹏、关牧村、蔡振华、阿嘉·洛桑图旦、赵玉芬、霍震寰、王敏刚、高开贤、张菁为副主席,俞贵麟任秘书长。中国青联八届一次会议的召开,为中国跨世纪青年工作的发展明确了任务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

§ 历届领导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历届中国青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

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1949年5月4-11日)

主席:廖承志

副主席:钱俊瑞、谢雪红、钱三强、沙千里

秘书长:吴晗

与会代表:552人,委员:87人,候补委员:22人,常委:25人

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1953年6月10-15日)

主席:廖承志

副主席:刘导生、钱三强、吴晗、区棠亮

秘书长:于北辰

与会代表:560人,委员:120人,候补委员:28人,常委:27人

中华全国第三次青年代表大会(1958年4月9-14日)

主席:刘西元

副主席:胡绳、杨静仁、张超、吴学谦、王光英、李梦华、李林、刘良模

秘书长:钱李仁

与会代表:600人,委员:249人,常委:31人

全国青联四届一次全委会(1962年4月16-30日)

主席:刘西元

副主席:王照华、丹彤、王光英、李梦华、刘良模、魏巍、钱李仁、孙轶青、林兰英、雪康·土登尼玛、杜近芳

秘书长:王传斌

委员:302人,常委:41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全国青联四届二次全委会(1965年1月15-27日)

主席:王伟

副主席:王照华、胡启立、李文耀、钱大卫、杜近芳、徐寅生、曹锦如、徐建春、希林贝赫、刘厚明、陆钟武、胡颖、傅德喜、罗冠宗

秘书长:朱良

委员:302人,常委:47人

全国青联五届一次全委会(1979年5月3-9日)

主席:胡启立

副主席:刘维明、徐寅生、周鹏程、杜近芳、高占祥、李海峰、伍绍祖、李寿葆、刘厚明、杨乐、曲钦岳、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

秘书长:殷明连

委员:460人,常委:55人

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1980年5月16日)增选李瑞环、荣鸿仁、刘汉良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五届三次常委会(1981年4月5日)增选克尤木·巴吾东、朱善卿、殷明连为全国青联副主席。

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全委会(1981年8月7─15日)决定刘维明为代主席,增选何光日韦为副主席,选举冯若赐为秘书长。

全国青联六届一次全委会(1983年8月17-24日)

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克尤木·巴吾东、刘延东、李海峰、何光日韦、刘厚明、杨乐、李富荣、吴英辅、戚烈云、孙家昶、刘能元

秘书长:克尤木·巴吾东(兼)

委员:523人,常委:53人

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常委会(1984年12月1日)决定覃志刚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六届三次常委会(1985年4月25日)改选刘延东为主席。

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全委会(1986年6月30日-7月5日)增选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施光南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六届六次常委会(1989年12月19日)决定俞贵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七届一次全委会(1990年8月19-23日)

主席:刘延东

副主席: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吴英辅、倪以信、盛承发、张蓉芳、策墨林·丹增赤烈、秦大河、关牧村、霍震寰、杨岳

秘书长:俞贵麟

委员:664人,常委92人

全国青联七届二次常委会(1991年12月27日)改选张宝顺为主席。

全国青联七届四次常委会(1993年12月8日)改选刘鹏为主席,增选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为副主席。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全国青联八届一次全委会(1995年7月18-22日)

主席:刘鹏

副主席: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白春礼、陈章良、陈肇雄、李登海、郝鹏、关牧村、蔡振华、阿嘉·洛桑图旦、赵玉芬、霍震寰、王敏刚、高开贤、张菁

秘书长:俞贵麟(兼)

委员:1006人,常委:145人。

全国青联八届四次常委会(1998年1月7日)决定巴音朝鲁任代主席,增选姜大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八届五次常委会(1998年11月26日)选举巴音朝鲁为主席,增选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九届一次全委会(2000年7月10-15日)

主席:巴音朝鲁

副主席: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李静海、秦文贵、竺延风、夏敬源、李杨、冯巩、张继禹、杨慧珠、黄英豪、霍震宇、黄树森、申跃

秘书长:胡伟

委员:1180人,常委:165人。

全国青联九届三次常委会(2001年12月17日)改选孙金龙为主席,增选崔波、赵勇、邱晓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九届四次常委会(2003年1月9日)决定郭长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九届五次常委会(2004年1月4日)改选赵勇为主席,胡伟为常务副主席,增选杨岳、尔肯江·吐拉洪、张庆伟、黄松有、刘志强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2005年7月22-24日)

主席:赵勇

副主席: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张庆伟、秦文贵、竺延风、张继禹、刘志强、郭雷、彭丽媛、屈冬玉、申长雨、卢柯、廖明宏、黄英豪、曾智雄、陈明金、刘凯

秘书长:安桂武

委员:1380人,常委:190人。

全国青联十届二次常委会(2006年1月22日)改选杨岳为主席,尔肯江·吐拉洪为常务副主席,王晓、张晓兰为副主席。

§ 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2005年7月24日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二条  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加强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第三条  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四条  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和委员

第五条  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全国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组成。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

第六条  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七条  会员团体的权利

一、会员团体有向本会推荐委员的权利;

二、会员团体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会员团体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团体的义务

一、会员团体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二、会员团体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会务的义务;

三、会员团体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九条  会员团体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复审议一次的权利。

第十条委员的条件

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本会委员应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各族各界青年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三、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除特别需要外,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第十一条委员的权利

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当地青年联合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员的义务

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委员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担任代表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本会委员有反映本会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十三条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

第十四条会员团体和委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

第十六条全国委员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每届全国委员会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本会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十八条会员团体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第十九条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会员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会员团体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团体参加全国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全国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条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同是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举行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全国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二十三条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第二十四条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会务。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负责人由主席会议决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办事处,承办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三、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决定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五、行使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全国委员会根据委员不同的界别,成立界别工作委员会。界别工作委员会组织本界别委员开展有益于本会事业和界别工作的活动。界别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地方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地级市,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均可依据本章程,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成办法,建立地方青年联合会。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经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每届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次数由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地方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的重要工作;

三、选举本地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三十二条  地方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负责领导会务;

二、召集并主持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国性决议以及上级地方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地区性决议;

四、执行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决议;

五、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三十三条上一级青年联合会与下一级青年联合会的关系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第五章经费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团体的会费、事业收入和其它资助。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地方青年联合会统一章程。地方青年联合会还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本地的组织和工作细则,并报上一级青年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 国家级团体会员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国青少年宫研究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会

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实业发展促进会首都青年编辑记者协会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青年报刊协会

§ 品牌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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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服务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广大青年以自愿且不图报酬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社会事业。这项工作自1993年底开始实施,截止到目前,全国已有1.5亿多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应急救援及海外志愿服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超过5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有24000余名中国青年离开城市来到贫困地区,开展教育、卫生、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帮助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过规范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已达1349万名。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从2003年6月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开展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2006年,全国约有2万名志愿者在贫困地区从事支教、支医、支农等工作。

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

为实现参与志愿服务和接受志愿服务的便利化,2006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联启动实施了“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旨在通过建设以管理型志愿者为核心、服务型志愿者为主体的高素质、多层次、相对稳定的注册社区志愿者队伍,构建组织网络健全、工作项目丰富、运行机制完善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的良好对接,让志愿服务成为青年和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发展、投身基层自治、融入和谐社区重要方式。

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为促进各国人民和青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国青联于2002年启动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集中选派的方式,派遣优秀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赴国外开展中长期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按照对等原则引进外国志愿者到国内中西部贫困地区工作,服务领域主要涉及中英文教学、科技推广、计算机培训、医疗卫生等方面。目前,有83名志愿者正在塞舌尔、津巴布韦、埃塞俄比亚、圭亚那等国从事志愿服务。截止到2007年5月底,已累计向老挝、缅甸、泰国、埃塞俄比亚、塞舌尔、津巴布韦、圭亚那等国派遣了援外青年志愿者202名。

“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

为配合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青联、北京奥组委在有关部委支持下,共同开展“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为奥运会提供高水平的志愿服务,保障“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顺利开展。

§ 国际交流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联作为中国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受中国政府委托,承担着中国青年对外交往的组织与管理职能。中国青联顺应要和平、求稳定、谋合作、促发展的时代潮流,遵循“和平友好、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宗教信仰以及种族的差异,积极参与区域性和全球性青年事务,开展同世界各国青年和青年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目前,中国青联已和130个国家的250个组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交往关系,与国外有关组织、机构在环境保护、志愿服务、人才培养等热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务实合作。

中国与东北亚地区的青年交流

1、100日本青年访华项目

2、100中国青年访韩项目

3、国青年访华项目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地区的青年交流

1、100东盟青少年访华及建立“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

2、大利亚青年代表团访华项目

3、中越青年友好会见”项目

4、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之船项目

5、国—东盟青年事务部长会议

6、老青少年交往

7、巴青年交往

8、泰青年友好论坛

9、东盟10+1、10+3青年部长会议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与欧洲、北美洲和中亚地区的青年交流

1、俄青年互访项目

2、法2006-2007青年交流项目

3、00名耶鲁大学师生访华项目

4、0名德国青年访华项目

与国际组织在青年事务领域开展交流

1、国联合国青年人力资源开发项目

2、健康非正规教育项目

3、极参与国际青年事务

§ 相关词条

青少年国际交流推进中心韩国青少年团体协议会德国青年交流机构联合国经社事务部社会发展司青年专题妇联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联合国青年信息网络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九三学社

§ 参考资料

[1]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2]、《全国青联通讯》

[3]、http://www.acyf.org.cn/07lhhzw/

[4]、http://www.chinataiwan.org/wxzl/mjtt/qgql/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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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8: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