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政五国条约 |
释义 | 安政五国条约是指1858年(安政5年)江户幕府与欧美五国签订的通商条约。1858年6月,江户幕府签订《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7月与荷兰、俄国、英国,9月与法国缔结类似条约及贸易章程。这些条约规定开放箱馆、兵库、长崎等五个港口,江户、大阪辟为商埠,可派驻领事等,从翌年7月起实施。条约还规定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率制度等,因而是不平等条约。安政条约未经天皇同意而签订,加剧了尊王攘夷运动,导致安政大狱。明治政府曾为修改条约作了努力,但未能顺利完成,直到1911年(明治44年),才得以缔结对等的条约。 简介1858年7月29日,日本与美国两国的全权代表签订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江户条约》)接着又与英、俄、法、荷四国以日美条约为蓝本分别签订了修好通商条约。因为当年是日本的安政五年,所以将这五个条约合起来称之为安政五国条约。这五个条约除与美国签订的外,包括:《日本荷兰修好通商航海条约》《日本国鲁西亚国修好通商条约》《日本国大不列颠国修好通商条约》《日本国法兰西国修好通商条约》。 背景从1853年日本接受美国国书开始,日本的门户正式被西方打开了。日本已经不能再维持之前的闭关锁国的政策。此后,日本又先后与美国、荷兰、英国、俄国等西方强国签订了一系列条约。1854年与美国签订《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亲善条约》(《神奈川条约》)(日本签订的最早一个国际条约),开放了下田和箱馆两个港口,大君外交体制开始崩溃。同年10月14日,签订了《日英协定》,1855年2月7日签订《日俄亲善条约》,1856年签订《日本国荷兰国亲善条约》。这样,从1854年到1856年,日本与美、英、俄、荷四国结成了条约关系,大体形成了一个以日本为中心的条约体系。在这一系列的条约之后,西方列强来到日本最根本的目的——通商贸易,将日本纳入自由贸易体系提上了议事日程,于是开始了通商方面的交涉和谈判。 签订修好通商条约1858年1月25日,日本方面的全权代表下田奉行井上清直和目付岩濑忠震在美国代表哈里斯的住处即蕃书调所,开始了签订条约的谈判。期间虽然还发生了攘夷派暗杀哈里斯未遂的事件,直到2月25日,连续谈判了14次,终于议定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14条及贸易章程6款,只等待签字。其内容是:①互派公使、领事,并承认其国内旅行权;②神奈川自1859年7月4日、长崎自7月4日、新泻自1860年1月1日、兵库自1863年1月1日分别开放,下田港则停止开放。此外,江户自1862年1月1日、大阪自1863年1月1日开放为商埠,承认外国人的居住权和房屋租赁权;③允许自由贸易:“双方国民买卖物品,一律不受限制;对支付方式等,日本官员概不干预;对于日本人买卖或携带购自美国人的商品,不加妨碍”;④制定协议关税;⑤禁止鸦片贸易;⑥规定两国通货同种等量交换;⑦制定外国人游览规章;⑧承认领事裁判权;等等。条约议定后,由于幕府要取得天皇的敕许,同时由于国内攘夷派的反对,一直拖延没有正式签订。1858年7月间,美国军舰开进下田,传来英法联军已战败清朝和签订《天津条约》的消息。幕府当局受到了震动。哈里斯担心英法两国趁战胜之余威来日本,在美国之前与日本签订通商条约,乃强烈要求日本在已经议定的条约上签字。日本全权代表和海防挂都认为这是签约的好机会。井伊直弼虽仍拘泥于未得敕许而迟疑不决,但形势却迫使他不得不做出决断。29日,日美两国全权代表终于签订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1860年5月18日日本使团在华盛顿觐见了美国总统布坎南,同时在华盛顿批准交换了该条约。 通商条约《日本荷兰修好通商航海条约》:1858年8月18日,日本全权代表与荷兰使节寇帝斯缔结。1860年3月1日批准交换。《日本国鲁西亚国修好通商条约》:与俄国使节普提雅廷于1858年8月19日签订,1859年8月8日批准交换。 《日本国大不列颠国修好通商条约》:1858年8月26日与英国使节额尔金签订,1859年7月11日批准交换。 《日本国法兰西国修好通商条约》:与法国使节葛罗于1858年10月9日签订,1859年9月22日批准交换。 结果及影响安政五国条约在“亲善”、“友好”的名义下把日本置于半殖民地的地位。 首先,它使西方列强对日本的殖民掠夺合法化。幕末日本基本上还是落后的封建小国,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赤裸裸的武力强迫日本开国,把日本变成其市场和原料供给地。正如培理供认的那样:“要使弱小的半开化的日本人实行通商贸易,和平的方式不行,就必须使用武力”。从此,欧美国家对殖民地一贯实施的经济掠夺和政治枷锁便紧紧加于日本人民头上。 第二,日本被迫承认西方国家在日本享有领事裁判权。居留在日本的外国人可以不服从日本的法律,不受日本法庭的审判。日本丧失了国家对外侨的司法权。 第三,日本被迫接受协定关税制。各约附则中规定日本的关税率必须同缔约国协商制定。日本出口税按照欧美列强同中国缔结的《天津条约》,值百抽五征税,进口税则规定为无税、二成、三成五分等最低的关税率,使日本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关税自主权。 第四,日本被迫给予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最惠国待遇。只要有一个国家在日本享有某种权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便可同样享受。因此,最惠国待遇成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共同鱼肉日本的工具。 第五,日本还被迫允许欧美国家在日本设置“居留地”(租界),外国人在居留地内享有永久租地权和自治权。这种租借权同领事裁判权结合起来,实际就是使租界成了日本的“国中之国”,欧美列强在日本领土上的战略据点。 第六,安政五国条约没有中止日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给本的各项压迫和取之于日本的权益没有时间限制。日本认为需改时,须提前一年告知缔约国,对方同意,才能“协商”修改。结果明治政府虽然进行多次改约谈判,但这些不平等条约仍束缚日本达四十年之久。 这就是安政五国条约强加给日本的绳索,其结果同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所处的半殖民地状况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安政大狱由于在《日美友好通商条约》签字问题和将军继嗣问题上,一桥派、尊攘派掀起的反对运动日益激化,大老井伊直弼接连采取镇压措施。 1858年4月,南纪派的井伊就任大老,井伊断然确定条约的缔结和家茂的将军继承权。水户前藩主德川齐昭(齐昭已经退位,但是藩政实质上被他所控制),水户藩主德川庆笃(齐昭之子,不过实权被父亲掌握),尾张藩主德川庆胜,福井藩主松平庆永等批评井伊的政策,不过,井伊对他们作出了退休等谨慎的处分。 1859年8月,计划对朝廷采取行动的水户藩,他们议定的《戊午的密敕》被搜出,大约同一时间,幕府方面的调谐者的关白九条尚忠被撤职。而且因为这个缘故,在9月老中间部联络所司代酒井忠义,以逮捕梅田云浜作为镇压行动的前端而开始了。 在京都被捕获了的志士们被送去江户。也有在江户被捉住,甚至从藩地被捕的也有。他们在江户传马町的监狱接受了审判之后,分别以剖腹自杀或死刑等严酷的刑罚处死。幕阁川路氏和岩濑忠震等幕臣也被处罚。这时,关于这次政治逼害的幕后黑手被认为是大老井伊本人。 包括一桥派的德川齐昭、一桥庆喜、松平庆永、德川庆恕等人在内,受株连的有公卿、大名、幕吏、志士达一百多人,吉田松荫、桥本左内、越三树三郎等八人被处死刑。这次大狱引起人们的反感,终于在1860年(万延元年)发生樱田门事变。这次大狱的兴起,使得许多日本外交的官员和人才遭到了打压,使平稳发展的日本与西方的外交活动遭到了中断,加深了幕府的内外交困的状况。 及后,随著井伊在1860年3月樱田门外被暗杀,这次政治迫害也结束了。幕阁中一桥派的势力复活,文久的改革被进行,将军家茂和和宫的婚礼向公武合体路线发展。因为安政大狱导致幕府的政治道德降低和人材的缺乏,由于反幕派的尊攘活动也激进, 因此成为幕府灭亡的远因。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