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邢呙 |
释义 | 简介邢呙(932~1010),字叔明,北宋曹州济阴(今山东曹县西北)北宋儒家学者,经学家。 人物生平邢呙于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3)年间明经科"九经"及第,后历任国子监丞、国子博士、诸王府侍讲、国子祭酒。宋太宗咸平二年(999),开始设置翰林侍讲,邢呙为北宋首任翰林侍讲。以后又官工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 作品及评价邢呙曾奉诏与孙爽等校定唐人的《九经正义》。其自己编有《论语正义》、《孝经正义》和《尔雅义疏》。南宋《中兴书目》的作者认为,邢莴的《论语正义》仅仅详于经典的章句训诂名物之际,而对所谓的"微言"则无所发明。这个评价实际上并不准确,邢呙的《论语正义》,可认为是儒家经学从汉学系统向宋学系统转折的一个标记,其中对儒经的"义理"已经有所注意,不似皇侃的《论语义疏》那么枝蔓旁出。如其中注《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章曰:"此章论孔子希言难考之事也。罕,希也;与,及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孔子以其利、命、仁三者,常人寡能及之,故希言也。"当然,邢呙的学说,与后来二程、朱熹等理学家相比,在儒经义理方面的发挥,尚有很大距离。所以,清乾隆间的四库馆臣认为:"今观其书,大抵翦皇(侃)氏之枝蔓而稍傅以义理,汉学、宋学,兹其转关。是《疏》出而皇《疏》微,迨伊洛(二程理学)之说出,是《疏》又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四书类》) 邢呙的《论语正义》、《孝经正义》和《尔雅义疏》,均收入今《十三经注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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