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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安利公益基金会
释义

基金会概况

基金会简介

安利公益基金会是由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捐资1亿元人民币,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发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2011年1月,安利公益基金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正式登记成立。2011年5月31日,安利公益基金会在北京成立。

安利公益基金会是安利(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新举措,回报社会的新平台,扎根中国的新承诺。安利公益基金会将传承安利(中国)的公益精神和公益行动,汇聚安利(中国)员工、营销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力量,以专业、高效、透明的操作方式,为社会传递温暖,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基金会宗旨

汇聚爱心,传递温暖,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愿景

帮助人们拥有更美好的生活,成为中国新时代公益事业的实践者和倡导者

基金会使命

安利公益基金会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每个人实现参与奉献、共同分享的美好生活。安利公益基金会汇聚多方力量,帮助贫困儿童获得更好的生活、教育和发展机会,为他们的未来创造无限可能;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传递志愿精神,倡导负责任的生活态度;通过开展研究、合作和交流等形式,引领公益组织的能力提升,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会标志

这是一颗承载希望和收获、挺拔向上的爱心之树。树干为安利公益基金会的英文名称, Amway Charity Foundation的第一个字母"A",树冠由象征安利与社会各界的十颗"心"组成,取十全十美之意。从色彩运用上,底部是充满生命力的绿色,树冠部分从绿色渐变到橙色,象征丰盛与祥和。

发起人简介

安利公益基金会由美国安利公司最大的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捐资1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作为全球最大的直销企业之一,美国安利公司成立于1959年,业务遍及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0年全球销售额达92亿美元。安利(中国)于1995年开业,为消费者提供纽崔莱营养保健食品、雅姿美容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家居科技产品共五大类220余款优质产品,并为有志自主创业的人们提供灵活择业、多劳多得的事业机会得益于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及良好的投资环境,安利(中国)稳健成长,2010年销售额达到219亿元人民币,上缴各类税款近52亿元人民币,并已连续八年被国家商务部评定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百强"。

在认真经营的同时,安利(中国)秉承安利全球悠久的公益传统,努力用财富造福社会,以爱心回报社会。在原美国安利公司执行副总裁、安利(中国)董事长郑李锦芬女士领导的管理团队积极推动下,安利(中国)积极投身儿童关爱、环保宣教等公益事业,打造了"阳光计划"、"名校支教"、"安利环保嘉年华"等多个富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品牌,建设了一个拥有180余支"安利志愿者服务队"和6万多名注册志愿者组成的全国最大的企业志愿者队伍。截至2010年底,安利(中国)捐赠、赞助款项累计超过5.1亿元人民币,参与实施各类公益活动6,500余项。

安利(中国)的公益事业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认可,截至2010年底,累计获得各类嘉奖近4,500项,其中公益类奖项超过1,800项,主要包括:

作为安利(中国)公益精神的传承者,安利公益基金会将以专业、透明、高效的方式运营管理,透过基金会的平台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传递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温暖。成立初期,安利公益基金会将重点关注农民工子女问题,透过推进"春苗营养计划"、"彩虹支教计划"、"阳光成长计划",提升留守、流动儿童的营养健康水平,改善他们的教育状况,调适心理问题,从身、心、智三个方面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安利公益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汇聚爱心,传递温暖,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来源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11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救助弱势儿童;

(二)志愿服务管理;

(三)设立公益基金,实施专项资助;

(四)开展合作交流。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 5—1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4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捐赠人、发起人;

(二)公益慈善、环保、文化、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重要非营利组织领导人;

(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良好公众形象的社会人士。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

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 监督基金会工作;

(三) 按时参加理事会议并积极参与理事会的其他各项活动;

(四) 积极为基金会的发展拓展资源,建言献策;

(五) 遵守本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名誉,执行本基金会决议;

(六) 理事离任时,应对基金会相关事务保密。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活动;

组织框架

理事会

主席:郑李锦芬

副主席:颜志荣 黄德荫 刘明雄 张明德 黄圣文 陈朝龙

理事长:余放

理事:Dana Boals 姜张丽青 郑锦清 张玉珠 方小燕 罗秀好 匡冀南

秘书长:匡冀南

监事会

监事:侯伟德 Scott Balfour 彭建梅

春苗营养计划

致力于贫困地区农村寄宿生的营养改善

合作机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键词:留守儿童、农村寄宿制学校、营养厨房

调查显示,儿童的营养不良率在大城市低于1%,而在贫困地区的农村超过30%。贫困地区农村学龄儿童发育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至少比城市同龄儿童晚两年。

安利公益基金会关注农民工子女的身体健康状况,发起"春苗营养计划",致力于贫困地区儿童集中的寄宿制学校配备营养健康厨房,与当地政府合作,为中西部省份留守儿童集中的寄宿制学校配备营养健康厨房,并为每个建有营养厨房的学校培训营养教师。通过"春苗营养计划"的实施,安利公益基金会也希望探索出一种政府、社会公益组织、学校等多方力量协力解决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健康问题的有效模式,并通过其复制及示范效应带动社会更多力量推动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

彩虹支教计划

合作机构:共青团中央

关键词:留守儿童、素质教育、高校支教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达5800万。农村地区教育发展落后,学校软硬件条件差,留守儿童学习视野较窄,素质教育严重滞后。

安利(中国)2002年与共青团中央启动了安利“名校支教”项目,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资助研究生支教志愿者,为西部留守儿童提供教育支持。2009年,项目升级为 “ 彩虹计划 ” ,重点关注西部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的教育,为当地农村改善教育设施,为失学儿童提供助学金,丰富学校的文体活动,开阔留守儿童视野,发掘才能,增长见识。截止2010年底, “ 彩虹计划 ” 已累计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受益儿童达40万人。

安利公益基金会承前启后,正式将该项目命名为“彩虹支教计划”,更全面地关注留守儿童的素质教育水平和智力提升,为他们的人生创造更多的机会。

阳光成长计划

合作机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关键词:流动儿童、社会融入、心灵成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有流动儿童1,982 万。这些孩子跟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来到城市,生活、教育环境的落后使他们游走于城市的边缘。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但是却难以融入城市,城市没有能给他们带来家的归属感。

安利(中国)2008年5月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 “ 阳光计划 ” 活动,以全国15个试点城市的15所打工子弟学校为依托,设立面向流动儿童的课外辅导学习中心“阳光图书馆”,带动安利志愿者为孩子们开设各种素质教育方面的课外辅导班,同时组建安利“阳光小记者团”,让孩子们以小记者的身份增强对城市的了解与热爱。多种社会融合活动改善了流动儿童的教育环境和生活环境,将帮助他们成为健康快乐的新一代城市居民。截止20 10年底, “ 阳光计划 ” 累计投入660万元人民币,在24个重点城市为25所打工子弟学校建设了阳光图书馆,受益儿童达 65,000人。

未来,安利公益基金会将该项目升级为“阳光成长计划”,关注城市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范围扩展到全国32个省市区,在捐建阳光图书馆的同时开展“阳光课余兴趣班”。

项目管理机制

简介

安利公益基金会理事会根据基金会宗旨与章程的规定,制定基金会年度项目计划。 基金会的项目通过网站、电子邮件、文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发布,发布对象是所有潜在的 合作伙伴。

安利公益基金会的所有项目均需经基金会管理机构审议,由基金会主席或主席指定 的代理人批准。

安利公益基金会对项目的审批标准为:符合基金会宗旨和年度项目计划;项目的社 会价值清晰;项目应具有可持续性;符合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流程

1.项目立项。项目执行方填写《项目申请表》,并附详细的项目建议书,提交至基金会 项目管理部。基金会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和筛选,并与合作伙伴进行沟 通、 协商,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修改完善。项目经基金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并由基金 会主席批准后,基金会与合作伙伴签订捐赠协议。

2.捐款申请与拨付。项目获得批准后,由基金会项目负责人填报《安利公益基金会付款 申请书》,并完成审批程序。基金会财务官员将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向合作伙伴拨付 捐款,合作伙伴应提交发票或捐款收据。

3.项目实施与监测。合作伙伴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与基金会的项目负责人共同对项目实 施过程进行监测,监测的方式包括项目访问、项目执行自我监测、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4.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基金会项目负责人应与负责执行项目的合作伙伴一起对项目 执行状况进行综合的、由社区充分参与的评估,项目评估也可以第三方进行。

5.项目完成。项目实施和评估过程完成后,基金会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伙伴一起完成 《项目完成报告》和《项目清算报告》,并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正式文件和有必要保 存的非正式文件妥善保存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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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