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清朝
地址:庐江县沙溪乡沙湖村
吴长庆故居是其死后由清政府、高骊国(即朝鲜、韩国)共同助资建造。原建为七进三十五间,以及其它一些附属建筑,共百余间,解放后陆续拆除,现仅存大厅房屋五间,基本保存完好,反映了江南一带庄园式古建筑风格。
2001年被庐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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