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
释义 | 版权信息几乎图书档案作 者: [法]蒂皮·德格雷著,黄天源 译 出 版 社: 云南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6-1 字 数: 16000 页 数: 148 开 本: 24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41520716 包 装: 平装 定价:¥29.00 一个小女孩,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与鸵鸟共舞、小狮子吮吸着她的拇指睡得很香……这不是童话,这是全球畅销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为我们讲述的法国小姑娘蒂皮和非洲野生动物交朋友的真实故事。 目录致中国小朋友 译本前言:远方的榜样 我好想写一些野外生活的故事 我会跟动物说话 阿布,我的大象哥哥 皮肤的颜色根本不应该算什么 坐在鸵鸟背上真开心 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 鳄鱼心里只装着一件事:吃 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 长颈鹿安详地朝我走来 同狒孩儿难舍难分 动物世界复杂得很 温柔的小狮子——穆法萨 大象有很强的记忆力 谁替我拿主意,我会受不了的 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 用眼睛跟它们交流 绝不要害怕,但永远要小心 动物从来不凶恶,但比较好斗 非洲才是我的故乡 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 最接近动物的部落:布须人 杀死野生动物真是荒唐极了 害怕多没出息 这些照片像演电影一样 我只吃不认得的鸡 变色龙的语速比火箭还快 经历冒险是生活幸福的秘密 做作业总想做得十全十美 我很爱笑,也喜欢风吹着头发 编辑推荐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长大,与野象相亲,同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豹子、狮子、狒狒.豹子……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至皮肉之苦,最终都成为她最好的朋友。 本书是小蒂皮10岁回到巴黎后所写的她与非洲各种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动人故事和亲身感受,同时编入她父母——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现场拍下的130多幅极为难得的图片,不仅可亲可赏,而且能唤起人们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出版后立即在小读者中风行,并为大人们所喜爱,很快译成德、日、英等文字流传,成为全球畅销书,有的译本销数逾百万。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是一本很及时的书,在“人与自然”成为全球化的主题之后,我们有必要检讨一下在大自然的交往中,我们做了什么,又遗忘了些什么。 一个仅仅10岁的法国小女孩,用她童真的眼光来打量这个世界。可以肯定,没有人在她与那些野生动物做朋友之前,告诉她不要去伤害那些动物。按照弗洛伊德博士的观点,人类的童年期的动物性的,小蒂皮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动物,不离不弃地与野象、鸵鸟、变色龙、斑马、牛蛙、豹子、狮子、狒狒……一起长大。她的朋友意识来自天性,就像她觉得自己也是野生的一样。当她的父母用照相机拍摄下她与朋友相亲相爱的镜头时,显然也是把她当作了动物的一份子。 走进非洲,走进那些野生的动物,许多事情叫人无比惊讶,可偏偏又那么形象生动地显现在你的眼前。长辈般和蔼可亲的大象,猫一样温柔的狮子,有着帝王般高贵气质的长颈鹿,顽皮的狒狒与加狐猴,敏感的羚羊……配在图片下的话,幼稚纯真唯美得叫人心碎,也更像是向我们这些大人发问,为什么我们的朋友,会被人们赋予了诸如“凶残”的特性?尽管动物世界也有着复杂,动物也有着好斗的性格,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小蒂皮说,我们要与那些野生的动物交流,用我们的语言、行动、爱心去关怀关爱理解并尊敬他们。她不能容忍那些屠杀野生动物的荒唐途径,对许多凶恶的捕杀者深恶痛绝:“我们人类当中有些人很凶恶,凶恶得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都是出自坏蛋堆里”。蒂皮深信动物是出自好人堆里的,而不会是出自坏人堆里。我们可以说小蒂皮是思想是简单的,因为她只是一个孩子,可是当我们有听到整个人类共识的声音又这样的一个发出,并那么清晰有力时,你是否也会因为小时候玩弄了一只燕子而羞愧难当呢?你是否也会想到,要把这样的声音传达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蒂皮的历程并非一个浪漫故事,那130幅照片也不是给猎奇者的私欲物,当然更不是为了获大奖而拍摄艺术作品,甚至把《我的野生动物朋友》看做是给儿童的教育书籍也是过分的。要受教育又何只是儿童,殊不知,我们这些大人君子们更需要灵魂的洗涤。蒂皮说上帝会告诉她所以的疑问,她不相信成人的世界会教给她什么,或许太多的捕杀已叫她难以忍受。阅读几米的书画使我感到情感的流离与莫测,阅读蒂皮则使我对生命的真实与归属产生怀疑。什么时候,我们也可以像她一样,也或许像人类的童年一样,在一湛蓝的天空下,与我们的动物朋友粗野而欢笑地奔跑。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来到中国 法国小女孩蒂皮记叙她在野生动物堆里长大,能和动物说话,善于用眼睛与动物交流感情的传奇故事——《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最近经《人与自然》杂志收入同名文库,由云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中译本。 小蒂皮的父母是拍摄野生动物的著名摄影师,1990年她在纳米比亚出生后就跟随父母辗转于非洲南部的沙漠、丛林,与狒狒相伴,同鸵鸟共舞,大象是她哥哥,变色龙是她最好的朋友,就连危险的动物她也尝试着去接近:小狮子吮吸着她的拇指睡得很香,凶恶的豹子向她撒一泡尿表示亲昵。她体会到“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对残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伤心不已。10岁回到巴黎后她把这一切难忘的经历和感受写下来,既有浓郁的传奇色彩,又透着孩子的天真、纯情和显然受过良好熏陶所显示出来的老到与成熟,而她父母及时拍下的130多幅堪称经典的精美图片更把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水乳交融的情景逼真地再现了出来,使全书真正达到美轮美奂,别开生面,让人赏心悦目,感叹不已。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2000年在巴黎出版后,很快译成德、日、英等文字出版,在29个国家发行,受到亿万小读者和众多成人读者与教师、家长、儿童教育工作者的喜爱。 12岁的法国女孩蒂皮所选择的惊险生活,完全在你的“城市定式”想像之外。她与世界是这么相处的:骑在柔软温暖的鸵鸟背上飞跑,让小狮子穆法萨吸吮着手指午睡,赤身在河边以象鼻的喷水洗浴——这不是一篇美文的断章,这些真实的画面,来自《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中的摄影照片。 法国摄影家、12岁女孩的父亲阿兰·德格雷先生并没有疯。那天他对我说,他永远记得1955年一位美洲印第安酋长的话:让人成为动物吧!也许以后某一天,在动物身上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也会在人身上发生。但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是地球的儿子。 这个崇尚自然的理念在摄影师心中强烈作用着,这使他的女儿蒂皮在非洲纳米比亚一出生,就被放在野生动物群里。她攀援着大象哥哥阿布的鼻子和“他”亲吻。她趴在地上,被猎豹从身后护拥着散步。她婴孩时期,坐在鸵鸟林达背上,“林达很善良”,这个女孩自述说,“它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她三四岁时赤身裸体走进沙漠,那堆小小的柔弱的肉,在大漠夕阳中泛出的光芒,让人怦然心动。 更令人震撼的,是这个孩子所提示的“人与自然”相处时的和谐关系——原来他们可以这么融洽,相互间不敌对、不侵犯、不伤害、不杀戮。在现实社会中,事情可远不是那么温情脉脉。在人处于绝对强势的世界里,人们已经习惯于动物们被关在牢笼里,被摆上餐桌,被以各种手段残杀掉。在我们与它们之间,似乎永远是杀戮和被谋杀的关系。在兽的兽性被抑制的同时,人的兽性无限膨胀。 穷困使人们向自然界索食。欲望让人变得面目狰狞。 也许只有孩童才是纯粹的善者。蒂皮就说,“动物就是我家里人”,“我的天赋就是和动物说话”。孩子在成长为人以前,与动物之间似乎存在着那种神秘的联系。长大了,就变成魔了——那些为一只断翅的鸽子而落泪的,不都是些孩子吗。 丰子恺先生恐怕是最明确的环保主义者。他的《护生笔记》中,最知名的是那幅“已死的母熊”:猎人入山,以枪击母熊,中要害,端坐不倒。近视之,熊死,足抱巨石。石下溪中有小熊三。所以死而不倒者,正恐石落伤其子也。猎人感动,遂终生不复猎。 也许文明是救世良药吧。在物质富足的现代社会,它使我们开了天目,良性复萌,慢慢看到了一个盲区。“环保”成为一个主题树立起来。它的背后,承载着深厚哲学的意义。 在面对这位法国摄影师的时候,我问他,难道在自然界中,你不怕你的女儿遇到危险吗?阿兰先生的回答出人意料。他说,我并不害怕幼小的女儿在野生动物群中受到伤害。其实,都市横行的车流,从天而降的恐怖事件,谋杀,无数的欺骗、诱惑与陷阱,“比自然界危险得多”。 但是,他们不可能永远生活在“自然界”里。重新回到巴黎的蒂皮对于城市生活已经产生了荒谬感。比如,她习惯于赤脚,在巴黎的学校里上课,她忍受了很久以后,最后索性脱了鞋子和袜子,结果遭到周围的孩子一通嘲笑。 文明越进化,我们越应该热爱自然;但文明越进化,我们又不得不离自然越远——这是不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怪圈? 内容简介12岁的法国女孩蒂皮所选择的惊险生活,完全在你的“城市定式”想像之外。她与世界是这么相处的:骑在柔软温暖的鸵鸟背上飞跑,让小狮子穆法萨吸吮着手指午睡,赤身在河边以象鼻的喷水洗浴———这不是一篇美文的断章,这些真实的画面,来自《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中的摄影照片。 法国摄影家、12岁女孩的父亲阿兰·德格雷先生并没有疯。那天他对我说,他永远记得1955年一位美洲印第安酋长的话:让人成为动物吧!也许以后某一天,在动物身上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也会在人身上发生。但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是地球的儿子。这个崇尚自然的理念在摄影师心中强烈作用着,这使他的女儿蒂皮在非洲纳米比亚一出生,就被放在野生动物群里。她攀援着大象哥哥阿布的鼻子和“他”亲吻。她趴在地上,被猎豹从身后护拥着散步。她婴孩时期,坐在鸵鸟林达背上,“林达很善良”,这个女孩自述说,“它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她三四岁时赤身裸体走进沙漠,那堆小小的柔弱的肉,在大漠夕阳中泛出的光芒,让人怦然心动。 书摘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要描述非洲,真不容易。非洲与我们这儿(这儿,指巴黎。——译注)千差万别,相去太远了。 人们常说我是蒙格利族的小妹妹。我听见他们这样说很高兴,因为蒙格利就是野生的意思,而我也是野生的孩子。我没法把这事解释清楚。所有我认识的女孩都是家养的,只有我是例外。我为什么是野生的呢,那是因为我生活在非洲,远离城市,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 我渴望有一天回到非洲去,常常渴望着有一天能回去。在那儿生活不是一种寻常的生活。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离开野外。一离开野外,回到城里,烦恼就来了。 父亲告诉我,在博茨瓦纳,乘坐4×4型吉普车外出的时候,常遇到大群的萃萃蝇,它们会从窗口钻进车子里。人被这种大舌蝇叮很痛。它们常常一窝蜂地叮,但从来不碰我。我想这是一个谜……,也许它们觉得我属于大自然吧,而我的达杜难道不是吗?或者,这也许是气味,或者是爱好的缘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事都能说清楚的。 我会跟动物说话我会跟动物说话,大家都觉得新鲜。于是,很多人要我讲故事,讲呀讲个没完,还向我提了一大堆问题,可把我累坏了?我实在没有多少东西说……我不想解释我怎样跟它们说话,那没有什么用。如何跟动物说话可是个秘密。要弄清楚这件事,就得有点天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比如写字,画画,唱歌,说某一种话等等。天赋呀,神秘着呢。 我呢,我的天赋就是与动物相亲,当然,也不是跟任何动物都合得来,我只跟非洲的野生动物亲。我用头、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灵与它们沟通。可以看得出,它们懂得我的意思,它们在回答我。它们做出一些动作,或者是用眼睛看着我,好像它们要说的话都从眼神里说出来。我敢肯定,我可以跟它们说话,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儿怪,但是,我就是用这种方式了解它们,有时甚至跟它们交上朋友。 哦,生活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事,我的本事有点儿特别,我知道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我从心底里希望,我是惟一拥有这笔财富的人,因为财富嘛,可不要人人有份。 温柔的小狮子——穆法萨我认得一头小狮子,可爱极了。它也有自己的名字,叫穆法萨。它好温柔好温柔,也很逗。我们俩常在一起玩。有一回,我们一起午睡,它吮吸着我的拇指睡得很香。 第二年我们又见面的时候,它像变魔法似地长得好大好大了。它认出我来了,慢慢走近我,跟我玩。它用尾巴触摸我,它力气可大了,尾巴轻轻擦了一下,害得我差点跌倒。 我父母不大相信穆法萨,不想让我跟它呆在一起。真可惜,但他们确实不放心。他们不放心,我就不要硬碰了。其实,跟人打交道也是一样的。 动物从来不凶恶,但比较好斗动物从来不凶恶,只是有时候比较好斗。我差点忘了跟大伙说,不要说“凶恶的动物”,而要说“好斗的动物”。但说了也是白说,没有人相信的。那我能做些什么呢?我不会花一辈子的时间,重复同样的事…… 动物好斗,那是在它们要保护自己、保护孩子或者自己的地盘的时候,才会这样。当然它们受了伤,或者脾气不好,也会好斗,或者它们生下来本来就是好斗的。不管怎么说,它们总有自己的道理,不像人,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凶。有时候我生起气来,简直像个小巫婆,很多难听的话就从嘴巴里冒出来,停也停不住。 一天,我实在想认识埃尔维,但大人一个个都反对我这样做。我得告诉你们,埃尔维是一只高大强壮的公狒狒,嘴里长着危险的大牙齿,样子确实可怕。大家都想它准会很好斗?它做出什么事也很难料到。我呀,不知为什么,感觉告诉我,我能靠近它。最终,父母只好同意我靠近它了。他们特别叮嘱我,不要用眼睛盯着它,它会把这看成不怀好意,或是挑衅的,会把它激怒。于是,我只看看它的手,然后把我的手靠上去,很轻很轻地靠着。动物就是这样,得互相碰一下,才能相识。熟悉气味也很重要。 埃尔维用鼻子嗅着我,它应该觉得我不是它的敌人。我友好地抚摸了它一下。它很安详。一只狒狒的手,真逗,毛绒绒地好暖,像人的手。 我离开狒狒的时候,妈妈和达杜松了一口气。我呢,能认识埃尔维真高兴。这下我快跟狒狒好上了,但是没有时间,来不及成为朋友。 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我们人类当中有些人很凶恶,凶得一点道理也没有,仅仅是从中取乐。这些人都出自坏蛋堆里。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动物当中有没有。如果一头动物从坏蛋堆里来,它是不会和人相亲的,也就没有希望做朋友了。想到这些真是怪怪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或者,也许鳄鱼是这样的吧? 就像蛇,大家都以为它们很凶,可我呢,从未被蛇咬过。对了,我曾经被一只猫鼬咬过,所以有些照片上我的鼻子有牙痕。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我走近它要抱起它的时候,它很紧张,以为要伤害它,就咬了我的鼻子一口,那只不过是它自卫罢了,我可不能恨它。 我看呀,动物都是来自好人这一边,而不会来自坏蛋堆。 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小时候拍的。照片上,可以看到我的手靠近一头羚羊的嘴巴,靠得很近。羚羊好怕人啊,但那一头羚羊却不怕我。我已经记不起当时的情形了,但我准是在跟它说话,不然的话,它怎么会让我靠近它呢,我可是狰狞的人类,是杀羚羊的那种。 达杜拍下了照片,后来羚羊就走了,因为它觉得不自在,或者它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安静下来。面对着自己害怕的人,是很难安静的。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或者看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总觉得有点怪怪的,我居然有跟动物说话的本领。 什么是动物之间的爱呢?我想它们之间的爱就是没有争吵,或者确实不像人类那样争吵。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中间差别那么大。但是,我又想,那是因为动物有一点什么就满足了,而人类总想还要得到别的东西。 我很爱笑,也喜欢风吹着头发一天夜里,我遇到了一件难以想像的事,很奇特,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我看见了一颗流星?当时我正跟上帝说话,我不是像做弥撒那样用手跟他说话,而是用嘴巴。我问他,在这世上,我是不是惟一跟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小女孩,如果还有别人像我一样,我不会嫉妒的。我请求他,如果我到天上去,要好好接待我。我还对他说,我很爱他,常想念他……,就这样,他给我派了个流星来。 我很爱笑,笑得很多很多。我也喜欢风吹着头发,比如开车在丛林里穿行的时候,我就坐在吉普车顶上,让风吹我,如果觉得脖子冷,就不坐了。我还喜欢见到最好的朋友,把她搂在怀里,或者会会情郎,紧紧地拥抱他。 有父母,有情郎,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我就足够了。 同狒孩儿难舍难分爸爸妈妈说过,很难跟狒狒做好朋友。小时候,在博茨瓦纳,我们在丛林中生活,看到树上到处爬满了狒狒。它们有个拿手好戏,就是在高高的树上做鬼脸,然后跳下来抢我的奶瓶,喝上几口。我好像对这种事十分生气。 四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狒孩儿星迪,它跟我差不多大小,所不同的是它是狒狒罢了。那时,我不分狒娃和人娃,反正我觉得都是我的朋友。我们四处爬树,还换奶瓶喝奶。这样做有点儿恶心,但我还小,就无所谓了。我跟星迪成了朋友,难分难舍。 后来我们离开了很久。一天,我回来后见了星迪。能够再见到它,真高兴!它长大了好多,比我长得更快。父母亲打听是谁家养它的,还问如果我们又在一起玩会不会有危险。他们回答说不会有事的。 我的眼睛没事!星迪一看见我,就扑上来扯我的头发。它虽然还是个小狒狒姑娘,但力气已经很大,把我弄得很痛,难受极了。我不知道它的脑袋里想什么。我是来看它的,它却撕破情面抓我。大人说它见我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妒嫉了。说心里话,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哭得很厉害,我的头发给它大把大把地扯掉了。打从那天起,我就讨厌星迪,哪怕我明知这不是它的错。 跟动物交朋友与跟人交朋友可不一样。动物永远有敌人,这是大自然的规则。要让它们知道,人类是最强大的,否则它们就来欺负我们。 莫非星迪想主宰我?可是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了很多美好的时光,它应该辨得出我的气味,记得我们曾经是世上最好的朋友啊。应该相信,动物的记性不会跟人的记性一样差。 媒体评论从鸵鸟背上长出来的小女孩蒂皮的爸爸妈妈是长年工作在非洲的野生动物摄影师,非常热爱自然。做他们的孩子相当有福气,可以小小年纪就拥有酷非洲的神秘生活体验,小作者蒂皮写的这本名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的故事,有一半多的篇幅是父母给女儿拍的精彩照片。蒂皮生在纳米比亚,上学前跟着大人辗转在非洲沙漠里拍摄野生动物,很自然的,她从蹒跚学步到活蹦乱跳,所有的憨态可掬,也成了父母镜头捕捉的对象。或许人类的童年本来和自然界里的动物就有很多息息相通的地方,蒂皮更是具有非同一般的天赋:会用眼睛和野生动物交流: 小山一样高大的野象,会小心翼翼地跟在蒂皮后面用脚尖走路,因为它的小妹妹蒂皮当时只有一岁多,正在学步。没错,蒂皮一直亲呢地称呼这头大象为“我的阿布哥哥”。 非洲的一种长着大舌头的“萃萃蝇”,见人就叮,而且叮得很痛,却从来不碰小姑娘蒂皮。为此,蒂皮自己的解释是,“这是一个谜……也许它们觉得我属于大自然吧。” 有一次,猎豹杰比一口咬到蒂皮的小肩膀上,完全可以把她吞掉的样子。大人们全都大惊失色,因为这头猎豹有过追咬惊恐奔逃的非洲小男孩的污点记录。事后得知完全是一场虚惊:杰比对蒂皮只是轻咬一下,就好像只是小朋友之间互相逗逗一样。连做游戏都这么险象环生,蒂皮却自有她的一套屡试不爽的小经验:“动物来自好人这一边”,“遇上野兽,惊慌失措,夺路而逃是万万不行的”,因为“野生动物就像我家里人一样”,“绝不要害怕,害怕多没出息”,“但永远要小心”,因为哪怕经过驯养,“豹子仍然是豹子”。 再没有比封面照片更奇怪的了。一只鸵鸟和一个小女孩,好像从来没有分开过,蒂皮与其说是坐在鸵鸟背上,还不如说是从鸵鸟背上长出来的一样。她怎么可以这么神气活现?原来因为“坐在鸵鸟背上很舒服”,尽管它有着锋利得足以对捕猎者开膛破肚的“距”(即指甲),它对蒂皮却十分友好,“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愿动一动身子”。还有,非洲的草原、草原上的风,非洲的蓝天、蓝天下的云。小家伙臭美达到的深度更是出人预料,她居然声称:“我很爱笑,也喜欢风吹头发的感觉。”已很有自我审美意识呢。 想来蒂皮仍然是寂寞而吃了不少苦的。你甚至可以说,蒂皮是因为没有小伙伴玩,才会去和各种野生动物混在一起的。而且,同样是面对野生动物,“拍照片,不会吓着它们,可是猎枪就不同了。”比起那些扣动扳机的无数的手来说,蒂皮父母只是用来按响快门的手,显得多么执著而无力回天! 连小蒂皮的黑人朋友,非洲土著布须人都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宰杀野生动物,一旦杀之取肉而食的时候,他们会很虔诚地祭拜,感谢它为养活本部落而献出生命。人类的初民时期想必就是这样,那时候杀戮是成本高昂的有意识行为,保护却是无意识的不作为,不像现在完全颠倒过来,杀戮是无意识的,保护却是代价高昂的。 蒂皮现在很平静地在巴黎上小学,是班里受欢迎的爱讲故事的人。老家巴黎的美丽挡不住这个孩子的隐隐愁绪,她有些宿命地认为只有非洲才是她的故乡,因为巴黎的麻雀、鸽子或马看不懂她的眼神。 金庸《天龙八部》里有一位小魔女钟灵,刁钻古怪,住在大西南无量山里的万劫谷,贴身伴着一只行动迅疾如闪电的小貂,小貂长年被主人喂以小蛇,因而貂性剧毒;一旦有人近身,小貂立即咬上去,被咬者立毙,仿佛在昭示人们所有关于自然和少女的禁忌。在最近的一张照片上,十岁的蒂皮回头向我们望过来,眼神里俨然已经有了一缕少女的矜持和独立。她的后腰上伏着一只马达加斯加狐猴,像极了中国的貂——整个人活脱就是一个钟灵的欧洲版。这其中包含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也是蒂皮要说的话吧。 书摘与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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