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 |
释义 | 《四川省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于2011年8月25日由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川机管发〔2011〕110号印发。该《制度》共15条,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电 节水 节气 公务车辆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的通知 川机管发〔2011〕1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气、公务车辆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2. 四川省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 3. 四川省公共机构节气管理制度 4. 四川省公共机构公务车辆节油管理制度 5. 四川省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机构办公用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定额管理。按单位性质、业务量和各年度办公用品耗费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各类办公用品总耗费、人均耗费定额。各公共机构要在定额内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加强办公用品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四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办公用品采购须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 第五条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随用随买的个别零散性采购的办公用品,按级申报,逐级审批。 第六条 增强办公用品采购透明度。采购前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第七条 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由2人以上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 第八条 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即时入库存储,物品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要搞好验收交接,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簿》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备案。 第九条 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账物相符。做好库存办公用品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 第十条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取基准。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作出解释,否则保管员有权拒付。 第十一条 办公用品领取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领取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单(本)上写明日期、领取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项内容并签字。 第十二条 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 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办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纸张双面利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笔杆等反复使用。 第十四条 印制文件材料注重计划性。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方便快捷,又节约成本,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浪费。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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