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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上海嘉定区图书馆
释义

嘉定区图书馆始建于1980年,1981年落成开馆,现为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分馆。曾获全国文明图书馆、全国二级图书馆等多项荣誉称号。2004年12月,在嘉定区委、区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区图书馆进行开馆以来的首次大规模改建,总投资300余万元,历时近半年。改建后的嘉定区图书馆整体面貌焕然一新,馆内环境整洁优美,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建筑面积达4183平方米。

图书馆简介

区图书馆以上海图书馆庞大的文献信息资源为后盾,拥有由清华同方及重庆维普数据库、电子文献、网上文献浏览所构建的信息系统。提供“一卡通”借阅、电子阅览、影视欣赏、书刊阅览、送书上门、网上资料专题加工、二次文献撰编、专题信息剪报、读者读书活动、市民教育培训等服务。同时还有以上图讲座中心的讲座资源为支撑,涉及文化、教育、社区等热点问题,为嘉定市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服务的嘉图市民讲座。

建馆目标

“教化嘉定”需要文化支撑,文化发展促进嘉定进步。嘉定区图书馆始终围绕建设嘉定新城的目标,力争成为嘉定区传递信息的桥梁,学习新知识的殿堂,嘉定人民的终身学校。

嘉定区图书馆创建于1958年7月10日,馆址设孔庙崇圣祠,藏书6万余册,职工4人。建馆前,图书业务由县文化馆承担。1962年10月,县文化、图书、博物三馆均入迁孔庙,统称嘉定县文化三馆,下设文艺、图书、文物、后勤四组。“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图书馆改称县文化三馆图书组。 1978年8月,县图书馆恢复单独建制,暂借塔城路323号开放。1981年11月,新馆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752平方米,其中960平方米书库可藏书35万册。1986年4月创办《报刊览要》、《工业信息》、《农副业信息》刊物。翌年4月,在国家文化部、国家科委召开的全国公共图书馆信息工作为星火计划服务会议上作信息传播工作介绍。1988年12月,嘉定图书馆学会成立。

1989年5月,文化部授予“全国文明图书馆”称号。是年10月,举办首次地方文献展览,引起轰动,“利用地方文献史料开展爱国爱家乡教育开了先河”为上海首创,11月又率先实行图书全开架借阅。1992年5月,县境内上海科学技术大学等9所图书馆,在上海率先打破馆际界限,实行科研、高校、公共三大系统图书馆大联合,颁发通用借阅证,共享馆藏文献资料。

1993年4月,撤县建区,改称嘉定区图书馆。1994年,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中,被评为二级图书馆至今。2002年,初步实现计算机管理,馆办刊物实行电脑编辑。时有职工近40名,藏书36万册。嘉定区少儿馆于1983年2月9日开馆,附设于县图书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藏书4000余册。1997年5月,迁入新馆,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藏书增至2万册。 嘉定区图书馆以上海图书馆庞大的文献信息资源为后盾,拥有由清华同方及重庆维普数据库、电子文献、网上文献浏览所构建的信息系统。提供“一卡通”借阅、电子阅览、影视欣赏、书刊阅览、送书上门、网上资料专题加工、二次文献撰编、专题信息剪报、读者读书活动、市民教育培训等服务。同时还有以上图讲座中心的讲座资源为支撑,涉及文化、教育、社区等热点问题,为嘉定市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服务的嘉图市民讲座。“教化嘉定”需要文化支撑,文化发展促进嘉定进步。嘉定区图书馆始终围绕建设嘉定新城的目标,力争成为嘉定区传递信息的桥梁,学习新知识的殿堂,嘉定人民的终身学校。

部门设置

信息部:负责相关信息的摘录、整理、编辑、发行《嘉定人和事》、《人事信息快递》、《参考信息》、《领导参考》等四份信息刊物,为区委、区府、区人事局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地方文献的搜集、分类、编目和开发,并为读者提供参考咨询。 辅导部:负责开展图书馆学研究及教学工作;承担对本地区各类型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辅导工作;担负对各基层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任务,承办各种业务培训班、讲座、报告会等;负责馆外图书流通点的设立、管理及业务统计工作。

采编部:该部负责采、分、编、加工各种文献资料;承担计算机编目工作,建立书目数据库;编制和管理卡片目录;负责图书注销工作。

嘉定区图书馆4楼平面图

外借部:该部运用计算机流通子系统向读者提供图书、期刊的借阅服务;接待和解答读者咨询,做好导读工作。 阅览部:该部实行免证阅览,为读者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承接课题咨询;负责500多种馆订报刊、杂志的装订、编目、收藏工作

少儿部:该部负责少儿图书、期刊的外借和阅览服务工作,解答读者咨询,做好导读工作;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少儿读书活动。

办公室:负责协助馆长做好行政管理;收集整理、保管文书档案;管理人事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的清点、登记、保管工作等;承担各类借书证的管理;做好后勤、生活服务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办证须知

一、办证办法

1、办证证件: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通行证、军人证件等;外籍人士持本人护照和长期居住证等;未满 16周岁的读者可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2、办证收费:IC卡押金100元/张

3、领证办法:上海图书馆办证可即时领证;各公共分馆办证需要根据“领证通知单”的日期,带好“领证通知单”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办证所在地领证。 二、押金退还

读者不需要“普通外借功能”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退证注意事项:1、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2、带好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三、补证须知

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读者证。1、恢复原证中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2、免收补证工本费。

开放时间

办 证 处 一楼中厅 08:30--20:00 外借室 一楼西侧 周一:13:30--20:00 周二至周日: 08:30--20:00

阅览室 二楼西侧 08:30--20:00

电子阅览室 一楼北侧 12:00--20:00

参考阅览室 二楼北侧 09:00--11:00 13:00--17:00

特种文献阅览室 四楼南侧 周一至周五:09:00--11:00 13:30--17:00

少儿部 南侧大楼一楼 09:00--11:00 13:30--17:30

其它部门 08:30--11:30 13:30--17:30

外借须知

1、读者持本人“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可在外借处借阅文献;每证可借文献4册(件),借期28天,读者可通过拨打电话、登陆上海中心图书馆网站或直接到外借办理续借一次。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 2、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的文献,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有关规定赔偿;

3、随书附带光盘的,可以向服务台工作人员索取,并请注意核对随书所附的光盘、磁盘,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4、对故意撕毁、偷窃或以其它手法调换文献资料的恶劣行为将严肃处理,除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通知其工作单位外,还将追回原文献,并按赔偿方法的上限执行;

地理位置

嘉定区图书馆

地址:嘉定区镇清河路34弄40号(察院弄清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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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