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释义 | 陕西信合陕西信合是陕西省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集体简称。陕西信合属于地方性银行类金融机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联社)由陕西省辖内107个县(市、区)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自愿入股组成,行使对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陕西信合诞生于1951年12月1日。经过6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机构遍布城乡,从业人员众多,客户群体广泛,业务规模壮大,经营机制灵活,结算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金融机构,在陕西经济尤其是“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中担当着主力军的重要作用。 陕西信合发展史1951年-1958年,是为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成为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 1959年-1980年,是农村信用社曲折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 1980年-1995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起步阶段。从1980年开始,首先将农村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逐步走上了正轨。 1996年-2003年,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阶段。1996年10月,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从省到地区市市成立了自己的行业管理机构,由商业人民银行和自身的行业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脱钩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朝气和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2003年至今,是陕西信合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6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通知,陕西省作为全国首批八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于2003年底启动了深化改革工作。按照深化改革试点精神,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了省级政府。2004年8月,由全省107家县级联社发起组建成立了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陕西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深化改革以来,省联社带领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创新固本,求真务实,以规范、质量、效益为主题,不断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全面规范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业务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大大提高。 省社简介目前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31家,占全省法人机构的43%。在电子化建设方面,已初步建立起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化服务体系,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全省农村信用社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营活力不断增强,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12月, 存款总额已突破4785亿元,贷款总额已突破3446亿元,在全省金融机构中仅次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三分之二县(市)联社的存贷款规模已位居当地金融机构之首。 几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联社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指导县(市)联社加大支农力度,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户担保贷款等业务,为农民致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通过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县(市)联社进行增资扩股工作,进一步构造农村信用社投资主体,落实了风险责任;通过推动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模式,提高了自我约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目前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25家,占全省法人机构的34%,全省已有41家行、社兑付央行专项票据44.3亿元。在电子化建设方面,已初步建立起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化服务体系,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全省农村信用社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营活力不断增强,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2月, 存款总额已突破4000亿元,贷款总额已突破3000亿元,在全省金融机构中仅次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三分之二县(市)联社的存贷款规模已位居当地金融机构之首。 经营理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指导县(市)联社加大支农力度,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户担保贷款等业务,为农民致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通过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县(市)联社进行增资扩股工作,进一步构造农村信用社投资主体,落实了风险责任;通过推动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模式,提高了自我约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部机构设有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业务管理处(资金调剂中心)、财务会计处(清算中心)、科技处(计算机中心)、稽核处、监察保卫处。 人才交流陕西省公开选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人选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实际,省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人选。 一、选拔职位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人选1名。 二、报名人员范围 凡在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工作,符合应试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工作5年以上)。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5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个以上职位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的经历。 4、担任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领导职务满2年(即2004年8月1日以前任职)或担任正处级(或者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5年(即2001年8月1日以前任职)。 5、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 四、工作程序、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任职资格审核、组织考察、任前公示、正式任命等程序进行。选拔采用统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分命题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统一组织考察。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06年9月1日至5日。 ②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人员需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网,点击“陕西省公开选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人选”窗口,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系统确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5日16时整。报名人员须在2006年9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快递形式寄至“陕西省公选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体育宾馆401房间,邮政编码:710061)”,以供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06年9月7日至 8日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凡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合格者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不低于10:1。如果报名合格人数与选拔名额比例低于10:1,即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 2、资格审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于2006年9月10日在省公选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体育宾馆401房间)领取。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3、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将根据报名职位的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确定。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与选拔名额7: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拟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法,测试重点为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凡参加面试人员将集中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干部考核体检不合格筛选标准》筛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任职资格审核 按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参加面试人员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资格。如有任职资格不符合条件者,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统计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考察。 7、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1)任前公示 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如拟任人选公示有问题,不适合担任所报考职位,经省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从考察对象中递补1人,再次进行公示。 (2)正式任用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的,报省委审批,履行任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 五、公开选拔的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陕西省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 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电话: 咨询电话: 传真: 六、其他 本《简章》由陕西省公开选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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