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暂态稳定 |
释义 | § 简介 电力系统暂态稳定的要求及判据 同步运行稳定性、频率稳定性和电压稳定性是电力系统运行中必须同时满足的稳定性要求。失去同步运行稳定性的后果是系统发生振荡,引起系统中枢点电压、输电设备中的电流和电压大幅度地周期性波动,电力系统因不能继续向负荷正常供电而不能继续运行,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失去频率稳定性的后果是发生频率崩溃,引起系统全停电;而失去电压稳定性的后果则是系统的电压崩溃,使受影响的地区停电。 § 三个层次: (1)对较轻而又常见的故障,例如多回220kV线路中的一回发生单相永久故障,经重合后永跳,不但要求保持扰动后的系统稳定,还要求保持对用户的不间断供电。 (2)对网络薄弱条件的故障,例如系统单回联络线的故障,要求扰动后系统稳定,但允许损失部分负荷。 (3)对于严重的单一故障,即三相短路故障,仍强调要求保持扰动后的系统稳定,但允许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把母线单相接地故障(不重合)的扰动明确地列入了允许损失部分负荷,但必须保持电力系统稳定的条款中。 暂态稳定的判据是:电网遭受每一次大扰动(如短路、重合于故障、切除线路或机组等)后,引起电力系统机组之间的相对角度增大,在经过第一个角度最大值后作同步的衰减振荡,系统中枢点电压逐渐恢复。 § 相关条目 暂态稳定 正交变换 动态稳定 同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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