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释义 |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山东省新华书店,1944年7月创立于沂蒙革命老区,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新华书店之一。成立之初集出版、印刷、发行于一体,1951年编、印、发正式分离。2008年6月,经省文改办批准,山东省新华书店整体改造为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 集团是山东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大型文化企业,是山东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服务最专业的图书音像发行商和渠道运营商。拥有全国图书音像总发行权和全国连锁经营权,在全国同行业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下辖139家基层店,职工1万多人,总资产51亿元,年销售码洋68亿元,利税2亿多元,上缴所得税连年列驻济省属企业第2位,综合实力长期稳居全国省级新华书店前列。先后荣获“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业企业商业第27位”、“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新闻出版行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出版发行先进集体”、“全国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单位”、“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 集团直营网点1000多处,总营业面积37万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上书城11个,3000平方米以上书城19个,形成了以集团总部为龙头、大城市书城为骨干、县区中心门市为依托、乡镇网点为延伸、农村流动供应和农家书屋为补充、遍布全省城乡的五级发行网络,网点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第一。构建了“一总四分十三辅”的物流战略布局,山东出版物流总部(济南)11.5万㎡,鲁北分中心(德州)2.3万㎡,鲁东分中心(潍坊)2.5万㎡,鲁西分中心(济宁)3.6万㎡,鲁南分中心(临沂)2万㎡,13个代发店遍布烟台、枣庄等地。 集团确立了“以书弘道、以书弘商、以书弘人”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近年来先后捐建希望学校4所,资助困难学生近3万人,提供免费教材25万余册;近5年共送书下乡2万多次,向农民群众赠书200多万册,捐建农村图书室近200个。2007年起,计划3年投资1000万元建设1000家“农家书屋”,到2010年全省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家。目前已建成685家,总投资码洋1000多万元,10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 2008年12月,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集团作为主发起人,绝对控股成立了山东省国有大型文化企业中第一家股份制公司——山东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这标志着拥有64年光辉历史的山东新华发行事业,从此翻开新的历史篇章,迈上现代传媒产业集团发展之路。集团未来发展将围绕大文化产业,按照“一母三子N个分公司”的组织架构、“两大单元、十大板块”的业务框架,通过与战略合作伙伴强强联合,在强化发行主业竞争力的基础上,打造一种全新的关联性、规模化、复合型赢利模式,不断提升市场掌控力、资本吸附力和文化影响力,力争早日跨入“双百亿”集团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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