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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1164年
释义

中国纪年

公元1164年,南宋隆兴二年

通鉴记载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隆兴二年(金大定四年)

春,正月,丁亥朔,诏曰:“朕恭览乾德元年郊祀诏书,有云:‘务从省约,无至劳烦。’仰见事天之诚,爱民之仁。朕祗膺慈诏,嗣守皇祚,今岁冬日至,当郊见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仪物、诸军赏给依旧制外,其乘舆服御及中外支费,并从省约。”

戊子,金罢路、府、州元日及万春节贡献。

金主谓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于国,何乃无嗣?”皆未知所对。金主曰:“朕尝闻宗翰在西京,坑杀降者千人,得非其报耶?”

癸巳,帝谓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竞之风少息否?”宰相汤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帝曰:“卿等留意政事,当立纪纲,正法度,不可困于文书。”

金群臣再请上尊号,金主不许。

丙申,命虞允文调兵讨广西诸盗。

知潭州黄祖舜,言江、湖之间,私筹轻薄沙钱,请申严私铸之刑。户部契勘私铸毛钱及磨错翦凿并博易私钱行使,各有立定条法,下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严约束,从之。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王寅,至安州,大雪。诏扈从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钱一百与其主。

丙午,金布萨忠义复以书来。

庚戌,申严卿、监、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辛亥,金主获头鹅,遣使荐山陵,自是岁以为常。

壬子,赈归正人。

是月,福建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赋役,凡扈从人尝止其家者亦复一年。庚午,还中都。

丙子,减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赐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价踊贵,诏悉免今年课。

乙酉,胡昉自宿州还。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执之。帝闻昉被执,谓张浚曰:“和议不成,天也。自此事当归一矣。”既而布萨忠义以书进金主,金主览之,曰:“行人何罪!即遣还。边事令元帅府从宜措画。

三月,丙戌朔,诏张浚视师江淮。王之望等以币还。

初,汤思退恐和议不成,请以宗社大计奏禀上皇而后从事,帝曰:“金无礼如此,卿犹欲议和。今日敌势,非秦桧时比,卿议论,秦桧不若!”思退大骇,阴谋去浚,遂令之望等驿奏兵少粮乏,楼橹器械未备,又言委四万众以守泗州非计,帝惑之。会户部侍郎钱端礼言:“兵者凶器,愿以符离之溃为戒,早决国是,为社稷至计。”乃诏浚行视江淮。

时浚所招徕山东、淮北忠义之士,以实建康、镇江两军,凡万二千人;万弩营所招淮南壮士及江西群盗又万馀人,陈敏统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筑城堡,其可因水为险者皆积水为匮,增置江、淮战舰,诸军弓矢器械悉备。金人方屯重兵以胁和,声言刻日决战,乃浚重视师,淮北之来归者日不绝。浚以萧琦契丹望族,欲令尽领降众,且以檄谕契丹,约为应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龚茂良言于浚曰:“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本于能断;靖康之祸,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丁亥,诏荆襄、川陕帅臣严边备,毋先事妄举。

卢仲贤除名,械送郴州编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诏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纳归正人。

金百官三请上尊号,不许。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颜元宜罢,为东京留守,请还所赐甲第,从之。未几,致仕,死于家。

庚申,召还浚还朝。

戊辰,罢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宫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张浚罢。

汤思退讽右正言尹穑论浚跋扈,且费国不资,奏令张深守泗不受赵廓之代为拒命。复论督府参议官冯方,罢之。浚及请解督府,诏以钱端礼、王之望宣谕两淮而召浚还。端礼入奏,言两淮名曰备守,守未必备,名曰治兵,兵未必精,盖诋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师、保信节度使判福州。

左司谏陈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属,不当使去国,皆坐罢。

癸未,言者论宰执徇欺之弊,命书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误吴璘毋招纳归正人。

辛丑,诏刘宝量度泗州轻重取舍以闻。

贬江西总管邵宏渊,南安军安置,仍征其盗用库钱。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审冤狱,禁宫中音乐,放球场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诣德寿宫贺天申节,始用乐。

壬子,金讨平斡罕馀党富苏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诏州县理滞囚。

庚午,金初定五岳、四渎礼。

戊辰,太白昼见。

壬申,命虞允文弃唐、邓,允文不奉诏。

庚辰,金诏陕西元帅府议入蜀利害以闻。

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还,以户部尚书韩仲通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枢密院事洪遵罢,寻落职。

壬辰,金故卫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诛。

庚子,太白经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为平章政事。

诏:“内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请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补。”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东、浙西大水,诏廷臣言阙政急务。

八月,甲寅朔,帝以灾异,避殿,减膳。

戊午,金以参知政事完颜守道为尚书左丞,大兴尹唐古安礼为参知政事。

壬申,金主谓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国安民及朝政不便于民者,未尝及也。如此,则宰相之任,谁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于山陵。

庚辰,以资政殿大学士贺允中知枢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国公张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决和议。浚犹上疏言尹穑奸邪,必误国事,且劝帝务学亲贤。或劝浚勿复以时事为言,浚曰:“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间。吾荷两朝厚恩,久居重任,今虽去国,惟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见,安忍弗言!上如欲复用浚,浚当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为辞,如若等言,是诚何心哉!”闻者耸然。

行次馀干,得疾,手书付二子栻、杓曰:“吾尝相国,不能恢复中原,雪祖宗之耻,即死,不当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数日而卒。赠太保。

浚不主和议,为时所重。所荐虞允文、汪应辰、王十朋、刘珙等,皆为名臣。唯以吴玠故杀曲端,与李纲、赵鼎不协而又诋之,颇为公论所少。

壬午,汤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议和。帝面谕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师,三减岁币,四不发归附人。”杞条陈十七事拟问对,帝随事画可。陛辞,奏曰:“臣将旨出疆,岂敢不勉!万一无厌,愿速加兵。”帝善之。

兵部侍郎胡铨上书,以赈灾为急务,议和为阙政。其谏议和之言曰:“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变,皆在和议,则金之不可与和彰彰矣。今日之议若成,则有可吊者十,请为陛下极言之:

“真宗时,宰相李沆谓王旦曰:‘我死,公必为相,切勿与契丹讲和。’旦殊不以为然,既而遂和,海内干耗,旦始悔不用李沆之言。可吊一也。中原讴吟思归之人,日夜引领望陛下拯溺救焚;一与敌和,则中原绝望,后悔何及!可吊二也。海、泗,今之籓篱、咽喉也。彼得海、泗,且快吾籓篱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则两淮决不可保;两淮不保,则大江决不可守;大江不守,则江、浙决不可安。可吊三也。绍兴戊午,和议既成,秦桧建议遣大臣分往南京交割归地;一旦渝盟,遂下亲征之诏,金复请和。其反覆变诈如此,桧犹不悟,奉之如初,卒有前年之变,惊动辇毂,太上谋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辙不远,忽而不戒,臣恐后车又将覆矣。可吊四也。绍兴之和,首议决不与归正人,口血未干,尽变前议,一切遣还,如程师回、赵良嗣等,聚族数百,几为萧墙之忧。今必尽索归正人,与之则反侧生变,不与则敌不肯但已,必别起衅端。可吊五也。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以奉金人,迄今府库无旬月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重以蝗虫、水潦。自今复和,则蠹国害民殆有甚焉。可吊六也。今日养兵之外,又有岁币;岁币之外,又能私觌;私觌之外,又有正旦、生辰之使;正旦、生辰之外,又有泛使。生民疲于奔命,帑廪涸于将迎。可吊七也。侧闻金人嫚书,欲书御名,欲去国号大字,欲用再拜,议者以为繁文小节,不必计较。臣切以为议者可斩也。大四郊多垒,卿大夫之辱;楚子问鼎,义士之所深耻;献纳二字,富弼以死争之。今强敌横行,与多垒孰辱?国号大小,与鼎轻重孰多?献纳二字,与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从之,则是多垒不足辱,问鼎不必耻,献纳不必争。可吊八也。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称臣;称臣不已,必至请降;请降不已,必至纳士;纳士不已,必至衔璧;衔璧不已,必至舆榇;舆榇不已,必至如晋帝青衣行酒,然后为快。可吊九也。事至于此,求为匹夫,尚可得乎?可吊十也。

“窃观今日之势,和决不成。傥陛下毅然独断,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绝请和之议以鼓战士,下哀痛之诏以收民心,如此,则有可贺者亦十:省数千亿之岁币,一也。专意武备,足食足兵,二也。无书名之耻,三也。无去大之辱,四也。无再拜之屈,五也。无称臣之忿,六也。无请降之祸,七也。无纳土之悲,八也。无衔璧、舆榇之酷,九也。无青衣行酒之惨,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贺,利害较然,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谓无勇者为妇人,今日举朝之士,皆妇人也。如以臣言为不然,乞赐流放窜殛,以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太学正兴国王质上疏曰:“陛下即位以来,慨然起乘时有为之志,而陈康伯、叶义问、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为才,于是先逐义问,次逐澈,独徘徊于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终鄙之,遂决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称陛下意,于是决用张浚;而浚又无成,于是决用汤思退,今思退专任国政之且数月,臣度其终无益于陛下。夫宰相之任一不称,则陛下之意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战;战不验,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尝深察和、战、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门,法主于守,守乃所以为战;祖逖之在河南,法主于战,战乃所以为和;羊祜之在襄阳,法主于和,和乃所以为守。是和战、守本殊涂而同归者也。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规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则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来,陛下即委然有盟平凉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进,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鸿沟之意。臣今为陛下谋,会三者为一,天下恶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为然,而忌者共排之,以为年少好异,遂罢去。

九月,癸未,金主还都。

内侍李珂卒,赠节度使,谥靖恭。

右正言龚茂良谏曰:“中兴贤相如赵鼎,勋臣如韩世忠,皆未有谥。如朝廷举行,亦足少慰忠义之心,今施于珂为可惜。”甲申,罢珂赐谥。

乙酉,金主谓宰臣曰:“形势之家,亲识诉讼,请属道达,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己丑,金主谓宰臣曰:“北京懿州、临潢等路,尝经契丹寇掠,平、蓟二州,近复蝗旱,百姓艰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为奴,朕甚悯之。可速遣使阅实其数,出内库物赎之。”

时江、浙水利,久不修讲,势家园田,堙塞流水,命诸州守臣按视以闻。于是知湖州郑作肃,知宣州许尹,知秀州姚宪,知常州刘唐稽,并乞开园田,浚港渎。甲午,诏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陈弥作,常州江阴军委叶谦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枢措置。

乙未,金主如鹰房,主者以鹰隼置内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厅事,岂置鹰隼处耶!”痛责其人,俾置他所。

丁酉,诏:“今后命官自盗枉法赃罪抵死,除籍没家财外,依祖宗旧制决配。”

辛丑。以王之望参知政事,即军中拜之。

以久雨,出内库白金四十万两,和籴以赈贫民。寻又诏发江西义仓米二十万石济之。

壬寅,建康诸军都统制兼淮西招抚使王彦帅师济江,屯昭关。

癸卯,命汤思退都督江淮东路军马,固辞不行。乙巳,复命杨存中为同都督,钱端礼、吴芾并为都督府参赞军事,罢宣谕司。仍易国书以付魏杞。

本年年表

大事记

建于1164年1164年宋隆兴二年,贵池七月大水,浸城廓,坏庐舍,圩田、军垒,操舟行市者累日,人溺死甚众。

大定四年(公元1164年;宋隆兴二年),金世宗发兵南侵,号称“淮左名都”的扬州城遭逢战火,一批片凄清。“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

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孝宗携陈妃途径锦溪;陈妃深爱此间风光人情,不忍离去,后患病而亡;孝宗遂筑水冢,葬陈妃于湖中。现湖畔尚有孝宗下旨建造的莲池禅院等名胜。

在1164年12月,张浚北伐失败後,签订《隆兴和议》(又名《乾道和议》),张浚被杀把原本向金称臣改为叔侄关系,金为叔,宋为侄,金改诏表为国书,岁贡改为岁币,减少贡献,割让秦州及商州,维持疆界。绢贡献由二十五万减至二十万,岁币减至二十万银两。

出生 腓特烈五世(1164年7月16日-1169年底),由1167年起至1169年为士瓦本公爵。

腓特烈五世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和第二位夫人勃艮第的比阿特丽克丝生的长子,他出生于意大利的帕维亚。腓特烈五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便被封为士瓦本公爵,他的父亲准备让他和英国的公主联姻,但是他五岁就夭折了。

他的弟弟亨利六世(1165年—1197年)继承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帝位,另一个弟弟康拉德(1167年—1191年),他改名为“腓特烈”这个霍亨斯陶芬家族传统的名字继承了士瓦本公国,他也被称为腓特烈六世。

史弥远(1164年-1233年)中国南宋中期权臣。孝宗时代宰相史浩之子。浙江鄞县人。

宋宁宗时任礼部侍郎,1206年、当时宰相韩侂胄,打破了干道和约,展开开禧北伐,为金人所败,金人以杀侂胄为谈和条件,故在宁宗授意下,主和的史弥远将他杀害,并主持与金人的谈和,1208年成为宰相,掌握南宋的实权。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宋理宗的光芒亦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宁宗病危,因知晓皇子济国公竑对自己不满,他矫诏拥立宋理宗,也因此功,更加掌握大权,至到1233年去逝之前,他一直掌握南宋实权,死后虽理宗得以亲政,但其侄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权,在他掌权二十六年期间,虽因金受蒙古威胁而能保持国家安定,但他排斥异己,贪污中饱,加重税负,使南宋政治国势渐衰。

逝世 张浚(1097年-1164年),字德远,号紫巖居士,汉州绵竹(今属四川)人。南宋抗金名将,唐朝名相张九龄弟张九皋的子孙,父张咸。

斯维亚托斯拉夫·奥利戈维奇 Святослав Ольгович(?~1164年)古罗斯王公。他曾任诺夫哥罗德公爵(1136年~1138年,1139年~1141年);库尔斯克王公(1138年~1139年);别尔哥罗德王公(1141年);诺夫哥罗德-谢韦尔斯基公爵(1141年~1157年);切尔尼戈夫公爵(1154年~1155年;1157年~1164年)。

斯维亚托斯拉夫·奥利戈维奇为切尔尼戈夫王公奥列格·斯维亚托斯拉维奇之子,基辅大公斯维亚托斯拉夫二世·雅罗斯拉维奇之孙。1139年,他帮助其兄弗谢沃洛德二世·奥利戈维奇取得基辅大公之位。

历史大事

宋金和议成立

隆兴二年(1164)、金大定四年闰十一月,经过数年的战争和外交努力,宋金双方终于就和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宋廷随即正式批准和约,并于十二月诏告天下。金则于次年(乾道元年)正月批准和约,诏告中外。其主要条款为:双方世为叔侄之国,宋帝正皇帝之称,不再向金称臣;改岁贡为岁币,宋每年予金银、绢各减至二十万两匹;宋放弃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海、泗(今江苏盱眙北洪泽湖中)、唐(今河南唐河)、邓(河南邓县)诸州,两国疆界一如绍兴和议之旧;不遣返叛亡之人。按和约批准和最终成立的年代,后人或称其为隆兴和议,或称之为乾道之盟。和议成立后,宋金双方保持了四十年的和平关系。

十八里口之战

宋金战争重要战役这一。隆兴二年(1163)、金大定四年七月,宋因议和撤海州戍,命魏胜知楚州(今江苏淮安),负责守卫清河口。胜以沉船、巨石、大木堵塞十八里口和淮渡舟路,屯兵于淮渡南岸和运河之间。时和议未决,金军乘宋边备松懈,大举南下。十月辛巳,金军分道渡淮。徒单克宁军自清河南下,诈称运粮至泗州(今江苏盱眙北洪泽湖中),欲由清河口入淮。魏胜知其谋,欲发兵抵御。淮东安抚使、都统制刘宝虑妨议和,不许。金军遂得以于十一月入淮,击败宋渡口守军和清河口援军,夺得十八里口。魏胜率诸军列阵与金人决战。自旦战至午后,双方胜负未决。会金援兵至,胜率军力战,遣人告急于刘宝。宝军驻楚州,距胜仅四十里,得报以为时值讲和,决无战事,自始至终未发一兵增援。胜军矢尽,援兵不至,兵败东撤。金军紧迫不舍,胜以步兵居前,骑兵殿后掩护。宋军退至淮阴(今江苏清江西南)东十八里,胜中箭坠马卒。魏胜既卒,金军乃乘胜取楚州、淮阴、盱眙、濠州(今安徽凤阳东)、滁州(今安徽滁县)、庐州(今安徽合肥)、和州(今安徽和县),兵锋直至长江北岸的六合。

宋开江浙堙塞流水之围

隆兴二年(1164)八月,宋孝宗因江浙水利不修,权势之家大肆围田,堙塞水道,下诏令诸州守臣按视以闻。于是知湖州郑作肃,知宣州(今安徽宣城)许尹,知秀州(今浙江嘉兴)姚宪,知常州刘唐稽均上奏乞开围田,浚港渎。九月,宋孝宗诏江东及浙西监司、守臣兴修农田水利。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委陈弥作,常州、江阴委叶谦亨,宣州、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委沈枢措置,绍兴则由守臣与渐东常平司组织兴修。在宋政府的主持下,两浙、江东纷纷还田为湖,水利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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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0: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