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平市官钱局 |
释义 | 韩复榘主鲁后,为了控制和垄断山东经济和财政,加紧了对山东金融业的整顿和管制。1930年10月,韩复榘在下令禁止制钱、铜元出境的同时,议决设立平市官钱局和准备设立山东民生银行。 平市官钱局于1931年1月正式成立,总局设在济南西门大街,另在潍县、博山、济宁、滕县、临清等地设立分局,由宋福琪、汪腾蛟先后任经理。原拟由省财政厅拨款10万元,后又扩大至20万元,由省地方款内拨付。该局除承办存放款、汇兑等一般银行业务外,还负责发行铜元角票。初定发行50万元,嗣后又续发100万元,截至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共发行铜元角票676万元,实际流通429万元。 1937年12月,日军占领济南后,立即接管了山东民生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等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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