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期梅毒 |
释义 |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交传染。本病表现极为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的损害。如一期梅毒感染部位的溃疡或硬下疳;二期梅毒的皮肤粘膜损害及淋巴结肿大;三期梅毒的心脏、神经、胃、眼、耳受累及树胶肿损害等,梅毒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引起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危害极大。 致病原因梅毒侵入人体后,经过2-3周潜伏期(称第一潜伏期),即发生皮肤损害(典型损害为硬下疳)这是一期梅毒。发生皮肤损害后,机体产生抗体,从兔实验性梅毒的研究证明,梅毒初期的组织学特征是单核细胞侵润,在感染的第6天,即有淋巴细胞浸润,13天达高峰,随之巨噬细胞出现,病灶中浸润的淋巴细胞以T细胞为主,此时,梅毒螺旋体见于硬下疳中的上皮细胞间隙中,以及位于上皮细胞的内陷或吞噬体内,或成纤维细胞、浆细胞、小的毛细血管内皮细胞之间及淋巴管和局部淋巴结中。 临床表现发生时间一般在发病后2年,但也可更长时间达3-5年者。好发于40-50岁之间。主要是由于未经抗梅毒治疗或治疗时间不足,用药量不够。 三期梅毒的特征如下:①发生时间晚(感染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②症状复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粘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它疾病混淆,诊断困难;③体内及皮损中梅毒螺旋体少,传染力弱,但破坏组织力强,常造成组织缺损,器官破坏,可致残废,甚至危及生命;④抗梅治疗虽有疗效,但对已破坏的组织器官则无法修复。⑤梅毒血清反应不稳定,阴性率可达30%以上,脑脊液常有改变。 三期梅毒皮肤粘膜损害占晚期良性梅毒发生率的28.4%,多数在感染后3-10年内发生。临床上可分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皮肤损害有如下特点;①数目少,孤立或簇集而非对称,常发生于易受外伤部位;②全身症状轻微,皮损缺乏自觉症如侵犯骨膜及骨则感疼痛,以夜间为甚;③有树胶肿性浸润硬结,破溃后形成的溃疡其底仍有硬固性浸润,消退甚慢,常达数月以上;④溃疡具有特异的肾形或马蹄形;⑤溃疡可中心治愈,而边缘常继续扩延;⑥损害表面梅毒螺旋体少,暗视野镜检难以查见,但接种可呈阳性;⑦破坏组织力大,愈合可形成瘢痕。 诊断方法梅毒螺旋体检查。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在皮损处,用玻片刮取组织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见有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免疫荧光染色:在荧光显微镜下可见绿色的梅毒螺旋体。 梅毒血清试验。 根据所用抗原不同,梅毒血清试验分为以下两大类: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心磷脂作抗原,测定血清中抗心磷脂抗体,亦称反应素。 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是VDRL抗原的改良,敏感性及特异性与VDRL相似,优点是肉眼即可读出结果。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玻片试验也是VDRL抗原的改良,敏感性及特异性与VDRL相似。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 荧光梅毒螺旋抗体吸收试验:此法是较敏感和较特异的螺旋体试验。 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敏感性和特异性均高,操作简便,但对一期梅毒不如FTA-ABS试验敏感。 治疗方法梅毒的青霉素治疗方案 晚期梅毒:包括有三期皮肤、粘膜、骨损害等患者,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对于良性晚期梅毒(血管、粘膜及骨等)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60万单位,共15次,总剂量900万单位。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肉注射一次,每次240万单位,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对于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梅毒不用苄星青霉素而用普鲁卡因青霉素,每天肌注一次,每次60万单位,至少20次,总剂量1200万单位以上。 晚期先天梅毒的治疗:两岁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疗方法可按成人的相应病期进行,其用量不超过成人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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