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要求
荣誉警棍 (Baton of Honour) 是香港警察学院每次举行结业会操时,主礼嘉宾会向学业成绩优异的见习督察所颁发奖项之一。
首支荣誉警棍颁发于1960年10月15日,由副督察Porter获得
每获颁发奖项的候选人必须拥有整体的优秀表现( 包括步操、射击、体能、工作实习等 ),且经由教官和上级推荐,并能成功通过面试审核。荣誉警棍得奖者为每届见习督察毕业各班的第一名 ( 获奖人数:每班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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