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汽油中毒 |
释义 |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急性中毒、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 病原简介沸点范围约初馏点30℃至205℃,是一种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和易燃液体,具有特殊臭味。汽油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和醇,极易溶于脂肪。工业上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也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油漆、洗染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清洗剂。空气中含量为74~123g/m3时遇火爆炸。主要组分是四碳至十二碳烃类。易燃。热值约为44000kJ/kg。燃料的热值是指1kg燃料完全燃烧后所产生的热量。 汽油主要是主要成分是C4~C12烃类,为混合烃类物品之一,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5号三个牌号。具有较高的辛烷值和优良的抗爆性,用于高压缩比的汽化器式汽油发动机上,可提高发动机的功率,减少燃料消耗量;具有良好的蒸发性和燃烧性,能保证发动机运转平稳、燃烧完全、积炭少;具有较好的安定性,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不易出现早期氧化变质,对发动机部件及储油容器无腐蚀性。 目前市场上所见到的97号、98号汽油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均为企业标准。与GB 17930-1999标准所属产品相比,具有更高的辛烷值和优良的抗爆性,用于高压缩比的汽化器式汽油发动机上,可提高发动机的功率,减少燃料消耗量;具有良好的蒸发性和燃烧性,能保证发动机运转平稳、燃烧完全、积炭少;具有较好的安定性,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不易出现早期氧化变质,对发动机部件及储油容器无腐蚀性。汽油作为有机溶液,还可以做为萃取剂使用,目前作为萃取剂最广泛的应用为国内大豆油主流生产技术:浸出油技术。浸出油技术操作方法为将大豆在6号轻汽油中浸泡后再榨取油脂,然后经过一系列加工过后形成大豆食用油。 中毒作用机制误服煤油或汽油或吸入高浓度煤油或汽油蒸气都可引起中毒(keroseneor gasoline poisoning)。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神经功能紊乱,低浓度引起人体条件反射的改变,高浓度可致人体呼吸中枢的麻痹。并且汽油在体内对脂肪代谢有特殊作用,引起神经细胞内类脂质平衡失调,血中脂肪含量波动及胆固醇磷脂的改变。劳动环境的高温,加速汽油蒸发,使毒性增加,汽油与一氧化碳同时进入人体;人直接吸入液态汽油引起的中毒死亡病例尸检见有肺水肿,渗出性支气管炎,并有肺瘀血等等损伤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急性中毒、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急性汽油中毒一般可发生于未用防护措施进入油塔、清洗贮油管,或炼油厂蒸馏设备发生故障等,临床毒表现为头晕、头痛、心悸、四肢无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酩酊感、易激动、步态不稳、短暂意识伤失等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度中毒则为吸入高浓度汽油蒸气后,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少数可产生脑水肿,出现颈项强直、面色潮红、脉搏波动和呼吸浅快;吸入极高浓度汽油后可引起突然意识伤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而死亡。部分患者可出现中毒性精神病症状,如惊恐不安、欣快感、幻觉、哭笑无常等。急性经口中毒可出现口腔、咽及胸骨后烧灼感,及恶心、呕吐、腹痛以及肝、肾损害等。液态汽油直接吸入呼吸道,可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肢端麻木、感觉减退、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等,严重者肢体远端肌肉可萎缩。皮肤接触可发生急性皮炎,出现红斑、水疱及瘙痒。 凡患有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明显的神经管能症、过敏性皮肤疾病等不宜从事汽油作业。妇女妊娠及哺乳期应暂时脱离接触。 在进入高浓度汽油作业环境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进行强制性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送风式防毒面具。 临床表现人接触汽油蒸气,当空气中浓度达38—49g/m3时,4—5分钟便会出现明显的眩晕、头痛及麻醉感等。5—6分钟可能有生命危险。急性中毒多发生在清洗油槽,及夏天通风不良、汽油浓度较高的车间,或司机将汽油吸入肺内或胃内而造成中毒。如长期接触含铅汽油,铅易在人体中积累。此时会出现头痛、头晕、全身乏力、记忆力下降、睡眠不安、食欲不振、恶心等症状。特别严重者会出现精神失常、昏迷、水肿等。 急性中毒(1)轻度中毒多表现为轻度的麻醉作用,及眼结膜有刺激感,患者流泪、流涕、眼结膜充血、咳嗽、头晕、剧烈头痛、心悸、四肢乏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易激动、不自主的多言、无意识哭笑、酪醉状、步态不稳、四肢震颤等表现。 (2)重度中毒极为少见,一般多发生在汽油蒸发浓度极高的环境下,引起的意识突然丧失,呼吸反射性停止而致死亡。有的吸入较高浓度的汽油蒸气后,出现昏迷,四肢抽搐、眼球运动障碍或斜视、眼球震颤、瞳孔散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部分患者面色潮红、心音微弱、血压波动、脉搏加速或减慢、呼吸速而浅、嘴唇发紫、先有寒颤、体温下降,继而体温升高可达40℃。另外,有的患者表现惊恐不安,产生幻觉、无原因的哭笑、胡言乱语、手舞足蹈,呈癔病样发作等。 急性中毒患者多经治疗,可在短时间内恢复,部分患者后遗球后视神经炎、智力和记忆力减退、多发性周围神经炎等。 (3)吸入性肺炎。汽油吸入性肺炎,其原因一是司机用口吸堵塞的油管将汽油吸入肺内;二是汽油站工人跌入油槽,使汽油直接被吸人呼吸道,引发的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大叶肺炎甚至肺水肿及渗出性胸膜炎。一般经口吸入以右肺下叶发病多见。 慢性中毒(1)神经衰弱症候群:患者头痛、头晕、精神不振、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多表现为失眠多梦、食欲不振、心悸、四肢肌肉酸痛等。 (2)多发性周围神经炎:患者四肢发冷、麻木、不能走远路,有时打软腿,上楼费力,湿毛巾拧不干等,检查手、足呈手套、袜子型浅感觉障碍。 (3)汽油性癔症:患者思想多不集中,幻听幻觉、悲观,恐惧易激动,哭笑无常,呈癔病样发作,严重者表现淡漠、痴笑、语言迟钝,出现类似精神分裂症的症状。 (4)部分患者由于汽油中含芳香烃量较多,可引起贫血及白细胞总数减少。 3.皮肤损害 因为汽油对皮肤有去脂作用,所以汽油接触者皮肤干燥、破裂、角化、慢性湿疹和指甲黄染、变厚、下凹;有的引起急性皮炎和毛囊炎,出现红斑、丘疹、水疮及“灼伤”等皮肤损害。 辅助检查X线检查,对于急性吸入性中毒,肺部可见片状或致密团块阴影;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可增加。 对于慢性中毒者应做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呕吐物中可以分析出毒物。 诊断诊断原则根据短时间吸入高浓度汽油蒸气或长期吸入汽油蒸气以及皮肤接触汽油的职业史,出现以中枢神经或周围神经受损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和空气中汽油浓度的测定,并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急性中毒一、轻度中毒 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1)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视物模糊、烦躁。2)情绪反应。3)轻度意识障碍。 二、重度中毒 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1)中度或重度意识障碍。2)化学性肺炎。3)反射性呼吸停止。 三、吸人性肺炎 下列表现之一者即可诊断:1)剧烈咳嗽、胸痛、咯血、发热、呼吸困难、紫绀及肺部啰音。2)X线检查肺部可见片状或致密团块阴影,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可增加。 慢性中毒一、轻度中毒 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1)四肢远端麻木,出现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触觉减退。伴有跟腱反射减弱。2)神经一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二、中度中毒 除上述表现,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1)四肢肌力减弱至3度以下,常有跟腱反射消失。2)四肢远端肌肉萎缩。 三、重度中毒 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1)中毒性脑病。2)中毒性精神病。3)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所致的瘫痪。 四、皮肤损害 如皮肤干燥、皲裂等。 鉴别诊断急性汽油中毒应注意与常见精神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或急性四乙铅中毒相鉴别; 慢性中毒应与神经官能症鉴别。 并发症急性中毒可致肺水肿;由口鼻误吸人呼吸迈者可引起吸人性肺炎。 预防1.对油料的毒性要有足够的认识,不可麻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2.国家规定汽油蒸气的最高容许浓度为350mg/m3,所以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空间汽油浓度均应在此卫生标准以下,以确保安全生产。 3.特别要注意防止汽油泼洒、渗漏,注意工作场所的通风。 4.严禁用嘴吸取油料,特别是含铅汽油。禁止用含铅汽油灌装打火机。禁止用含铅汽油洗涤汽车零件和衣服。 5.接触汽油操作应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下班时要用肥皂、清水洗净手、脸,有条件最好洗澡。不要接触汽油后就立即吃食物、抽烟。 6.油库工作人员不要随意进入油罐内清扫底油。如需要清洗油罐时,应先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等办法,降低罐内油蒸气的浓度。进罐人员必须穿上工作服、胶鞋、戴橡皮手套,必要时还要戴上过滤式防毒面具,系上保险带和信号绳。另外,油罐外面应有专人守护,随时联系,也便于轮换作业。每人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 7.工作中发现有头晕、头痛、呕吐等汽油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严重者应尽快送到医院。 8.从事接触汽油作业者,就业前均应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神经系统疾患、内分泌疾患、心血管疾患、血液病、肺结核、肝脏病等不宜从事此类工作,在定期健康检查中,凡确诊上述疾病的患者均应调离接触汽油工作,进行治疗与疗养。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亦应暂时调离。 治疗急性中毒者要迅速移离现场,静卧在空气新鲜处,将患者腰带、纽扣松开,保持呼吸道畅通,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肤、头发等。眼睛污染者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硼酸眼药水滴眼。误服汽油者可灌入牛奶或植物油,然后催吐、洗胃、导泻。 心脏骤停可行心脏复苏术,禁用肾上腺素,以免引起心室颤动;吸入性肺炎,可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及抗生素以控制感染;癔病样症状者给予镇静药物。 慢性中毒可采用中医中药,亦可给予维生素类及利眠宁等药物,亦可用小剂量胰岛素低血糖疗法。有类似精神分裂症状者,可按一般精神分裂症治疗。皮肤有红肿、水疱者可用3%硼酸溶液湿敷。角化、皲裂可用100%尿素软膏,干燥者可用蛤蜊油等。 汽油吸入性肺炎可给予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及对症处理。 其他处理一、观察对象每年体检一次,重点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尽可能作神经-肌电图检查。 二、急性中毒轻度患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经治疗恢复后,应调离汽油作业;吸入性肺炎治愈后,一般可恢复原工作。 三、慢性中毒患者应调离汽油作业,定期复查,并根据病情适当安排工作或休息。 处方急救用药处方1 尼可刹米注射液(Inj Nikethamide) 1.125 g 洛贝林注射液(Inj Lobeline) 9 rng 静脉注射立即 0.9%氯化钠注射液(0.9%Inj Sodium Chloride) 20 ml处方2 右旋糖酐40注射液(Inj Dextran 40) 500 ml 静脉滴注1次/d静滴 1次/d 处方3 纳络酮注射液(Inj Naloxone) 0.8 mg 肌注立即执行 处方4 地塞米松注射液(Inj Dexamethasone) 20 mg 肌注1次/d 处方5 20%甘露醇注射液(20%Inj Mannitol) 250 ml/20 min内 静脉滴注立即执行 处方6 呋塞米注射液(Inj Furosemide) 30 mg 静脉注射3次/d 处方7 地西泮注射液(Inj Diazepam) 10 mg 静脉缓慢注射 立即执行 处方8 三磷腺苷注射液(Inj Adenosin Triphosphate) 20 mg 肌肉注射1次/d 处方9 细胞色素C注射液(Inj Cytochrom C) 30mg 静脉缓慢注射1次/d 25%葡萄糖注射液(25% Inj Glucose) 20ml 处方10 注射用头孢唑林(Inj Cefazolin) 2.0g 静脉注射2次/d 注射用水 20ml 慢性中毒治疗处方1 维生素Bl注射液(Inj Vitamin B1)100 mg 肌注 1次/d 处方2 维生素B12注射液(Inj Vitamin B12) 100t*g 肌注1次/d 处方3 地巴唑(Dibazole)10 mg口服 3次/d 相关知识1.劳动者接触汽油蒸汽或液体所致的汽油中毒是一种全身性中毒性疾病。急性中毒以神经或精神症状为主。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人性肺炎。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性神经功能紊乱和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2.急性中毒者,应迅速脱离现场,清除皮肤污染及安静休息。对呼吸停止者,应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提供有效供氧,清除痰液,保持呼吸道通畅,尽快使用呼吸兴奋剂。 3.对于患者出现意识障碍、精神障碍、抽搐、自主神经功能紊乱、颅内压增高表现等急性中毒脑病症状及体征,应迅速给氧、降温、降低颅内压、防治脑水肿、(糖皮质激素、脱水剂、利尿剂)止痉及镇静、(抗癫痫药物、安定剂、人工冬眠疗法等),保护及恢复脑功能(ATP、辅酶A、细胞色素C等)。脑疝进行手术治疗。 4.吸人性肺炎的治疗,患者应卧床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的应用、预防感染。 5.慢性汽油中毒的治疗主要参照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治疗。可选用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B12、活性维生素B12、烟酰胺、三磷酸腺苷、地巴唑等药物。如出现妄想及幻觉等精神症状,可选用甲氯丙嗪、氯普噻吨、奋乃静进行对症治疗。 6.急性汽油中毒、病情变化快,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抢救方案和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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