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企业法务管理师 |
释义 | 项目背景随着《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合同法》等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工资条例》也即将在2011年出台!我国大量外资企业及中小企业爆发种种劳资纠纷,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7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 企业法务管理,这是一门代表着现代企业管理领域最新发展方向的新兴学科。 “企业法务管理师”是伴随《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合同法》等的颁布应运而生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法务管理最新高级职业,它是介于人力资源和律师之间的新型职业,是未来“十大高薪职业”之一。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EPE大学生就业促进工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论坛高级人才培训中心共同创建并在国内推行。 企业法务管理师培训及国家职业认证,是以提高人力资源和企业法务从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为出发点,将法律法规融于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法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门企业法务综合管理类课程,将迅速在我国部分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苏州、郑州、成都)展开,学以致用是企业法务管理师培训的根本,国家和社会的认可是企业法务管理师资格证书的保障。 企业法务管理师培训课程旨在借鉴国际、国内最新的劳动法规的发展趋势,并充分考虑其综合性和复杂性,将法务思维引入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创造性地开发出了一套企业经营法务管理、人力资源体系建构、人力资源相关法规和风险控制技巧融为一体的课程。 而企业法务管理师与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不同,它更加注重把人力资源管理与法务管理结合一体,从它的可操作性出发,将最新、最适合企业的法律法规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创造出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从而加强人力资源及企业法务工作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企业法务管理师》国家职业培训认证是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法务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将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几大模块中,应用经典案例分析、学习法规条例,让学员结合企业实际问题进行现场讨论、经验总结,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特色课程受到广大学员的认可。 申报对象1、当前,正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欲增强职场竞争力者; 2、企业负责人、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经理等; 3、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法务从业人员; 4、从事劳务派遣、海外人才服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5、立志于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法务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企业法务管理师三级(助理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大专、本科在校生; (2)中专(或同等)学历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者。 企业法务管理师二级(中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中专(或同等)学历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者。 (2)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满2年以上者; (3)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者; (4)取得企业法务管理师三级资格证书满一年后可申请报考二级。 企业法务管理师一级(高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9年以上; (2)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7年以上; (3)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企业法务管理师二级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职业满3年者; (4)首批免试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现任大中型企业高级法务管理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经理以上人员),具有优秀业绩,经企业出具工龄和工作业绩证明,经本人申请,参加培训不少于60学时,可直接报名。 证书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颁发《就业能力证书》。 培训和报考实行全国统一教材、指定培训机构培训。 全国统考时间:每年4月、9月、12月最后一个周末。 经指定培训机构培训结业后,统一报名,参加全国考试。 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三路金城国际广场6号楼1单元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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